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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泰电源:监事会决议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六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了全体监

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少慰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 2023 年监事会的运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2023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宏观和市场环境变化,紧抓大
客户项目执行效率,严控成本费用,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努力为相
关业务方向的拓展打好基础。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0.93 亿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27 万元。根据 2023 年度公司实际运行

                               1/9
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

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
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 巨潮资 讯网上 刊登的 《2023 年 年度报 告》 及其摘 要(公 告编
号:2024-003)。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09,2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4.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2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 11.70%。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资产及经
营情况出具了《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大
华审字[2024]0011003470 号)。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科泰电源

                               2/9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3470 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8,332,081.02 元,

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494,637,891.87 元;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20,743,028.46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488,937,301.74 元。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结合上
市公司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4)。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
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

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合理保证,公司据此编制了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适应公司管理需

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相
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了

有效执行。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

                               3/9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
效考核方案》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责权统一,提高企业经营管
理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并审核通
过了《2024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

效考核方案》。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
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
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2023 年末各类资产进行
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
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
值损失)。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14,706,608.68 元,
具体构成如下表:
      类别                    项目             金额(元)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7,605,024.14
   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77,109.31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613,223.18
                           存货跌价准备           -2,026,361.17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908,168.16
                   合计                          14,706,608.68

   注:损失以“-”号填列

                                  4/9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拟授

信期限为一至二年(以实际签署文件为准),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授信银行及拟申请额度如下:
                                                                 授信
序号                  授信银行                    拟申请额度
                                                                 期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
 1                                               2.5 亿人民币
                      范区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
 2                                               2.5 亿人民币
                      范区分行
 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 亿人民币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 亿人民币   一年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 亿人民币
 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 亿人民币
 7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000 万人民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
 8                                                2 亿人民币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
 9                                               1.83 亿人民币   二年
                    化示范区支行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能源”)、上海科泰

                                   5/9
专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专用车”)、上海科泰输配电设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输配电”)、上海科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科泰工程服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了更好地开展相关
业务,上述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用于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

日常经营事项。
       授信银行及拟申请额度如下:
                                                                     授信
序号          公司名称             授信银行          拟申请额度
                                                                     期限
                              中国银行(香港)有
 1                                                     4000 万港币
                              限公司
          科泰能源(香港)有
 2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2000 万港币   一年
                限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3                                                     2000 万港币
                              有限公司
         上海科泰专用车有限
 4                                  待定           <=2000 万人民币   一年
               公司
         上海科泰输配电设备
 5                                  待定           <=2000 万人民币   一年
             有限公司
         上海科泰工程服务有
 6                                  待定           <=2000 万人民币   一年
               限公司

       按照银行要求,公司需为上述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06)。
       此项议案 3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上海科泰安特优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

泰安特优”)开展经营活动的日常生产办公需要,科泰安特优向公司
                                   6/9
租赁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 1633 号的部分厂房和办公场地,租赁
期限为 20 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
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关

于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与

科泰安特优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应当每三年重新
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暨日常经营性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此项议案 3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
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
定进行调整。该项解释生效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本公司自 2023 年 10 月 25 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

的会计处理”。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7/9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上述会

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

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刊 登 的 《 关 于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2024-008)。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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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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