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关于副总经理和监事会主席辞职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4-04-23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0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和监事会主席辞职
               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

到公司副总经理雷振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雷振宏先生因工作调动

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雷振宏先生仍在公司任职。雷振

宏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雷振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辞职后雷振宏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雷振宏先生未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5,650,000 份份额,

对应股份数量 821,258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

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按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

进行管理。

    雷振宏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
司对雷振宏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监事会主席辞职情况

    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仁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

仁虎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在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仁虎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

日止。李仁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选举的监事就任前,李仁虎先生将

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监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日,李仁虎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 845,056 股股份,持有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2,000,000 份

份额,对应股份数量 320,661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其持有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李仁虎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

司对李仁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补选监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雷振宏
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

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雷振宏先生简历

    雷振宏先生,197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2004 年 2 月至今,生产总监、营销总

监、营销副总、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振东道

地饮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雷振宏先生曾承担国家工信部工业转型升级-----中药材质量提升与

保障项目,完成了 10 万亩连翘野生抚育及加工一体化工程,承担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标准化项目,合作编撰出版《白土苓栽培技术》

《苦参生产加工适宜技术》等专著。研究发表论文《中药饮片炒制类

工艺验证研究》《精播对旱地党参出苗的影响》《不同播种量对潞党

参苗品质和产量的影响》《青翘炮制工艺研究及其标准化操作规程

(SOP)的制定》《中药质量的影响因素及对策》等。

    截至目前,雷振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 5,650,000 份份额,对应股份数量 821,258 股,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