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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7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9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

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09: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 18 号北京振东科技大厦 4 层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昆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5 人,代表股份

346,609,9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776%(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

下同)。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303,903,4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295%。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0 人,代表股份 42,706,43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48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42,712,5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 人,

代表股份 42,706,4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80%。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5,68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33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8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34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5,68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33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8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34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45,68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33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8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34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5,68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33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8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34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6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273%;反对 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6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73%;反对 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2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8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33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8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34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6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273%;反对 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6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73%;反对 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2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计提、转回减值损失及处置资产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6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273%;反对 93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98%;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6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73%;反对 93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893%;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4%。

    9、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741,4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494%;反对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8%;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844,0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666%;反对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9865%;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

    10.0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434,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04%;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45%;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1%。此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6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73%;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10.0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及外聘董事 2024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6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273%;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6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73%;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817,6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99%;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33%;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李仁虎先生及监

事金志祥先生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6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73%;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741,4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494%;反对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8%;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844,0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666%;反对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9865%;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01,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091%;反对 98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51%;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04,3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96%;反对 98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3136%;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6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273%;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6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73%;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896,3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941%;反对 71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998,9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293%;反对 7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67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21,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149%;反对 98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24,3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864%;反对 98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31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名,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7.01、审议通过了《选举吕万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04,248,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87.7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350,82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14%。

    此议案获得通过。

    17.02、审议通过了《选举靳黎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04,248,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87.7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350,82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14%。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赵雪琛、朱培元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