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9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 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09: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 18 号北京振东科技大厦 4 层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昆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5 人,代表股份 346,609,9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776%(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 下同)。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303,903,4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295%。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0 人,代表股份 42,706,43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48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42,712,5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 人, 代表股份 42,706,4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80%。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5,68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33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8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34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5,68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33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8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34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45,68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33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8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34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5,68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33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8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34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6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273%;反对 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6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73%;反对 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2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8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33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8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341%;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6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273%;反对 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6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73%;反对 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21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计提、转回减值损失及处置资产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6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273%;反对 93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98%;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6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73%;反对 93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893%;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4%。 9、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741,4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494%;反对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8%;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844,0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666%;反对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9865%;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 10.0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434,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04%;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45%;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1%。此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6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73%;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10.0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及外聘董事 2024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6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273%;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6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73%;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817,6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99%;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33%;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李仁虎先生及监 事金志祥先生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6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73%;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741,4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494%;反对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8%;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844,0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666%;反对 8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9865%;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01,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091%;反对 98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51%;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04,3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96%;反对 98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3136%;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64,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273%;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67,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73%;反对 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59%;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896,3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941%;反对 71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998,9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293%;反对 7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67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621,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149%;反对 98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724,3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864%;反对 98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31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名,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7.01、审议通过了《选举吕万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04,248,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87.7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350,82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14%。 此议案获得通过。 17.02、审议通过了《选举靳黎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04,248,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87.7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350,82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14%。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赵雪琛、朱培元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