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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至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2024-07-16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7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至
          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注销回购股份 22,174,904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1,027,494,660 股 减 少 至 1,005,319,756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027,494,660 元变更至 1,005,319,756 元,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9.64%被动增持至 30.29%。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

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关
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

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22,174,904 股公司股份全部予以

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

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

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截至债权申报期届满,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相关申

报。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事宜。公司股份

总数由 1,027,494,660 股变更至 1,005,319,75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27,494,660 股变

更至 1,005,319,756 股,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振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安平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304,546,463 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将由 29.64%被

动增持至 30.29%,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无限售条
 振东集团              302,230,191        29.41%   302,230,191        30.06%
              件股份
            有限售条
  李安平                 2,316,272         0.23%     2,316,272        0.23%
              件股份
   合计                304,546,463        29.64%   304,546,463        30.29%

    三、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产权控制关系结构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振东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李安平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

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三条第(二)

款,《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之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

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振东集团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

股份。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