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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1-12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4-094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

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及 2024

年 11 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

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方

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2024 年 11 月 13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2、电话:0355-8096012
   3、传真:0355-8096018

   4、联系邮箱:zqb@zdjt.com

   5、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光明南路振东科技园

   6、邮编:046000

   (四)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

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

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