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数控: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4-03-25
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100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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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100091 号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数控公司”)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
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华中数控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
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中数控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鉴证报告第 1 页共 2 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刚
中国注册会计师:
聂慧蓉
中国武汉 2024年3月21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共 2 页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5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5,931,35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42,838.60 万元,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2,238.6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验资
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128.46 万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110.1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且其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出具《验资报告》
(众环验字(2021)0100027 号)对此予以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1.63 万元,明细如
下表: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2,838.60
减:发行费用 728.46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2,110.14
加:2021 年 1-12 月利息收入 124.03
加:2022 年 1-12 月利息收入 127.79
加:2023 年 1-12 月利息收入 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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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减:2021 年 1-12 月已使用金额 29,360.15
减:2022 年 1-12 月已使用金额 7,618.03
减:2023 年 1-12 月已使用金额 5,412.48
减:手续费 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对《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该管理制度经 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021 年 4 月 7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开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后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用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设募集专项账户的商业
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账户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人民币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后湖支行 8111501011700831960 0.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
632852243 1.51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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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合计: 1.6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544.50 万元及已
支付的发行费用 128.46 万元(不含税)。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0101478 号)。详见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置
换相关事宜。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信息
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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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 位 :人民币万元
募 集 资金总额 42,110.14 本 报 告 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12.48
报 告 期 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 计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 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390.66
累 计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 目达到 截 止 报告 项 目可行
是 否已变 募 集 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本 报 告期 是否达
更项目(含 调 整后投 本 报 告期 资进度 预 定可使 期 末累计 性 是 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 诺 投资 计投入金额 (%)(3)= 实 现的效 到预计
部分变 资总额(1) 投 入金额 用 状态日 实 现的效 生 重大变
更) 总额 (2) 益 效益
(2)/(1) 期 益 化
高 性能数控系 101.27% 2024年4月
统 技术升级及 否 22,838.60 22,110.14 5,412.48 22,390.66 - - 不适用 否
(注) 16日
扩产能项目
补充流动资
否 20,000.00 20,000.00 0.00 20,000.00 100.00% - - - 不适用 否
金
合计: 42,838.60 42,110.14 5,412.48 42,390.66 - - - - - -
近几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国内外局势变动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出
现不同程度延缓,同时公司根据客户反馈持续对产品线进行工艺改进,努力提升生产转化率,
因此“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比原计划有所延缓。公司结合目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经过谨慎研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
未 达 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点和募集资金用途等前提下,经2023年4月27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高性能数控
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由2023年4月16日调整为
2024年4月16日。详见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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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 目 可 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 募 资 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 集 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 集 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 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544.50万
元 及 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28.46万元(不含税)。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募 集 资 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合伙)出具了《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 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 2021)0101478 号)。详
见 中 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截至2023年12
月 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相关事宜。
用 闲 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 目 实 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 至 2023年12月31日,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
尚 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据 项 目资金使用计划,继续用于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 集 资 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101.27%,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1.27%,为该募投项目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
存款利息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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