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5-00026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5-00026 号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 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 1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止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 不得用作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 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 2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8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7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9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3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1,687,684.1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49,612,315.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出具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 字[2023]第 5-00013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金额 金金额 雷曼光电 COB 超高清显 1 53,958.13 53,900.00 35,172.86 示改扩建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9,788.37 合计 合计 68,958.13 68,900.00 44,961.23 - 1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止,本公司拟以募投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备注 雷曼光电 COB 超高清显示改 9,097,800.35 9,097,800.35 扩建项目 合计 9,097,800.35 9,097,800.35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687,684.17元,其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 额为人民币2,360,325.66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类别 金额 说明 1 承销保荐费 566,037.73 自筹资金支付 2 审计及验资费 977,358.47 自筹资金支付 3 律师费 802,778.52 自筹资金支付 4 材料制作费 14,150.94 自筹资金支付 合计 2,360,325.66 五、结论 如前所述,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9,097,800.35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2,360,325.66 元,合计 11,458,126.01 元。 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04 月 18 日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