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该解释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
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 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
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
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
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
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事项对历史财务信息累积影响具
体如下:
对 2023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变更前余额 变更后余额 影响数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182,172.34 36,303,330.35 9,121,158.01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303.24 8,558,018.63 8,543,715.39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178,802,258.07 -178,326,564.74 475,693.33
少数股东权益 22,893,353.75 22,995,103.04 101,749.29
对 2022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 变更前 2022 年度 变更后 2022 年度 影响数
所得税费用 4,545,460.60 3,968,017.98 -577,442.62
对 2023 年 1 月 1 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变更前余额 变更后余额 影响数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80,353.41 12,615,136.31 1,334,782.90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1,280,593.87 1,280,593.87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55,488,810.56 -55,434,621.53 54,189.03
少数股东权益
对 2022 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变更前 2022 年度 变更后 2022 年度 影响数
所得税费用 817,994.47 763,805.44 -54,189.0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对
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