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8 号),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9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3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11,687,684.1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612,315.8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出具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 第 5-00013 号)。 (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总额 46,130.00 减:支付的承销保荐费 886.79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45,243.2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0.50 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9,788.48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26.60 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35,428.63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428.63 现金管理专户余额 33,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3 年 12 月 08 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 理制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 司及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 监管协议,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软件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深圳雷曼光电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8877971629 募集资金专户 850.13 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园支行 深圳雷曼光电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86028888880000208 募集资金专户 850.13 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深圳雷曼光电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338190100100235368 募集资金专户 728.37 技股份有限公司 软件园支行 深圳雷曼光电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910188000941165 募集资金专户 - 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营业部 惠州雷曼光电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86031110000186394 募集资金专户 - 技有限公司 分行 惠州雷曼光电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338190100100235974 募集资金专户 - 技有限公司 软件园支行 深圳雷曼光电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 现金管理专户 11,000.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园支行 深圳雷曼光电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 现金管理专户 11,000.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深圳雷曼光电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 现金管理专户 11,000.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软件园支行 合 计 35,428.6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 33,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预期年 存放 期末结存 受托银行 产品名称 存放方式 金额(万元) 认购日 到期日 化收益 期限 (万元) 率 (天) 结构性存款-保本 宁波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3/12/28 2024/1/29 2.80% 31 1,000.00 浮动 结构性存款-保本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3/12/27 2024/2/2 2.89% 36 3,000.00 浮动 结构性存款-保本 宁波银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3/12/28 2024/3/1 2.80% 63 5,000.00 浮动 结构性存款-保本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3/12/27 2024/3/13 2.91% 76 3,000.00 浮动 结构性存款-保本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2,400.00 2023/12/27 2024/3/28 2.60% 90 2,400.00 浮动 结构性存款-保本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2,600.00 2023/12/27 2024/3/29 2.60% 91 2,600.00 浮动 结构性存款-保本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23/12/27 2024/3/28 2.85% 91 2,000.00 浮动 结构性存款-保本 宁波银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3/12/28 2024/4/1 2.90% 94 5,000.00 浮动 结构性存款-保本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2,880.00 2023/12/27 2024/4/12 2.65% 105 2,880.00 浮动 结构性存款-保本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3,120.00 2023/12/27 2024/4/13 2.65% 106 3,120.00 浮动 结构性存款-保本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3/12/27 2024/4/26 2.87% 120 3,000.00 浮动 合计 33,000.00 — — — — 33,000.0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 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 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 5-00048号),认为雷曼光电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 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规范,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邹学森 杜晓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961.2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88.4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88.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累计投入 入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金额(2) (3)=(2)/(1) 期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2025 年 12 月 31 雷曼光电 COB 超高清显示改扩建 否 53,900.00 35,172.86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日 9,788.48(注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00 9,788.37 9,788.4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8,900.00 44,961.23 9,788.48 9,788.48 21.77 — — — — 合计 — 68,900.00 44,961.23 9,788.48 9,788.48 21.7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 33,000 万元,该产品均为保本结构性存款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产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 35,428.63 万元,其中: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 2,428.63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 33,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企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账户在补充流动资金之前持有利息收入 1,087.60 元于 12 月 28 日一并转到企业自有账户,截至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 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