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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得信息: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4-05-14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辞职
                  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新先生原定任期至 2025
年 8 月 17 日,现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暨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王新先生辞
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王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新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王新先生
在此期间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关联人也未持
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成员期间为公司发
展所付出的努力和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1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陈靖丰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同意选举陈靖丰先生为独立董事后,将
同时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暨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靖丰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查,确认陈靖丰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
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靖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深交所无异议,独立董事将由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陈靖丰先生简历如下:
    陈靖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1995 年毕业
于复旦大学,2008 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曾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
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大理一粟
堂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盐城致和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位。现任上海中赟投资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致和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大众医药连
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盈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大众医药商业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中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
苏致和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蚌埠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缘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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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表坊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董事。拥
有丰富的公用事业、文旅、医疗大健康等领域的投资运营及并购重组、上市退
出的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靖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靖丰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与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陈靖丰先生自 2016 年 8 月 29 日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离任至今已超过三十六个月。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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