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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得信息: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8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3,498.61
万元(此余额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划转完成
后,公司将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保荐机构出具
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812 号《关于同意上海汉得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同意,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37.1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3,715.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此前未支付的保
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377,452.83 元和增值税 742,647.17 元
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
君安”)已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将人民币 924,029,900.00 元汇入公司于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设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456002)内。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用(不含增值税)12,377,452.83 元,另扣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1,390,297.1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23,382,250.0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A1596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
划投入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本次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可转债募集资金
  1     基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16,072.30         7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3,715.00         22,338.23
                    合计                          139,787.30         92,338.23

      2、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公司股东权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严格履行审批手
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与民生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民生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基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
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国泰君安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银行均按《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
规的情形。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单位:元

                                                  存储形              期限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年末余额
                                                    式     存入日期          到期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32456002   34,986,061.51   活期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合计                    34,986,061.5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地址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西安汉
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基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
实施主体,增加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华侨城创想中心(汉得信息西安
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基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
同时调整募投项目“基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15,595.85 万元。本事项已由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A12452 号)。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期限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对基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平台
建设、营销布局、研发和销售团队规划配置等方面的投入节奏进行调整以适应变
化,从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未达到计划进度,因此公司将募投项目“基
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同时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基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达到     节余金额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含理财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资总额      入金额       金额       (%)     用状态日     收益及利
               总额
                                                                           期        息收入)

基于融合中


台的企业信                                                              2024 年 12
             70,000.00   70,000.00    7,924.08   69,493.78     99.28                  3,498.61
息化平台建                                                                 月


设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节余资金(含理
财收益及利息收入)3,498.61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准),占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5.00%。


六、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
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
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
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合理存放和安排闲置募集资金,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
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 2024 年 12 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基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为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的需要并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3,498.61 万元(此余额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和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相关审议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
并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3,498.61 万元(此
余额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
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
将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
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更加合理、
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注
销募集资金专户。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基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节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