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02-06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4-006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以电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
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郑效东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
王艳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年度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
力,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状况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含)-10,000 万元(含),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35 元/股(含)。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的 36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
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
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赞成票,9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 100%;反对票,0 票,占出席
会议董事的 0%;弃权票,0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 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