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16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202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下午 2:3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2024 年 5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 8 号 公司会议室。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
出临时提案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
将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编码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7.00 √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披露时间、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参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
的股东需对提案 9 回避表决,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恕不接受电话登
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
认。传真在 2024 年 4 月 26 日 16:3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 8 号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353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 8 号 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 聪 电话:0599-8558803
传真:0599-8558803 电子邮件:dm@yuanlicarbon.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 8 号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
有限公司 证券部收,邮编:353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
用自理。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
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74
2、投票简称:元力投票
3、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9:15—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
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是否本人
邮政编码
参会
联系地址
备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项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7.00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8.00 √
案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9.00 √
摘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