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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4-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元力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学霖                  联系电话:0592-5350605
保荐代表人姓名:章魁                    联系电话:0592-53506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4年1月30日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
                                                    针对董监高任职规
                                                    范、募集资金规范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理与使用等内容进
                                                    行了讲解,同时对相
                                                    关人员的提问进行
                                                    现场解答和交流。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三、公司、股东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股东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
                                                            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尽量减少和避
                                              是           不适用
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独立性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4.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历史沿革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专利权属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7.元力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8.元力股份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元力股份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主体关
于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是           不适用
债券相关承诺
1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减持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
                                             无
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
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
                                             无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学霖                 章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