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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2024-04-16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3号文核准,福
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力股份”)2020
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103,168股,发行价格13.57元/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83,449,989.76 元 ,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23,596,699.11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859,853,290.6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经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验
字E-002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3号文核准,福
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9月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9,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9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4,721,698.1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5,278,301.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29202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南平元力                   72,200.00                        72,200.00

         南平元力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南平元力                      6,145.00                          6,145.00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元力股份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88,345.00                        88,345.00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拟使用募
                                        年 12 月 31       投资完成       原计划          首次调整       第二次调整       第三次调整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
                                        日累计投入          进度       完成时间          完成时间         完成时间         完成时间
                             额
                                           金额
南平工业园
区活性炭建     72,200.00   72,200.00        50,474.87       69.91%    2021 年 7 月      2022 年 6 月    2023 年 6 月     2024 年 6 月
设项目
南平元力活
性炭研发中      6,145.00    6,145.00        6,270.06       102.04%    2021 年 7 月      2022 年 6 月    2023 年 6 月     已完成
心建设项目
偿还银行贷
款及补充流     10,000.00    7,640.33        7,640.33         100%       已完成                  -              -                    -
动资金项目
    合   计    88,345.00   85,985.33        64,358.27             -               -                 -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设项目                  南平元力                  120,000.00                        90,000.00

                                 合    计                                        120,000.00                        90,000.00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年
                                     拟使用募集                     投资完成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12 月 31 日累                   原计划完成时间
                                       资金金额                       进度
                                                     计投入金额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
                       120,000.000      88,527.83           39.47      0.04%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建设项目
         合   计        120,000.00      88,527.83           39.47           -                          -


     三、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以往调整情况
     1、2021年4月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南平元力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由2021年7月调整
至2022年6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南平元
力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由2022年6月调整至2023年6
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将“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预
计完成时间由2023年6月调整至2024年6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
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说明
     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后;
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审慎分
析和认真研究,拟对募投项目实施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项目达到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非公开发行股票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
    本次调整“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南平元力环保用
活性炭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
审慎决定,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后续公司将继续有序推进募投项目
的实施。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调整“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南
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
调整不会对项目投入产生实质性影响,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
意公司对“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
炭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事项已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
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