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04-16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福建元力活
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福建元力活
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详见《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
节 公司治理”。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1,545.33 万元,同比上升 3.3%;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714.53 万元,同比上升 5.65%。
基本每股收益收 0.6586 元,同比下降 8.39%。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378.66 万元。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36,175,286 元(含税)。本次
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在公司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关于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公司监事会发表的同
意意见,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
表的同意意见,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九、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公司监
事会、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对该报告的意见,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及公司监事
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分别发表的同意意见,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共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共供投资者查阅。
    十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监事会、保荐机构
分别对此发表的同意意见,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联董
事许文显、李立斌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建立、健全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体系,提高职工
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参与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的股东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
查阅。
    十七、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决定聘任兰靖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开展工作,林俊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兰靖先生简历
及通讯方式详见附件。
    十八、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通讯方式


    兰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
历。2013 年 7 月至 2023 年 9 月在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任职,2023 年
10 月起任公司证券部经理。兰靖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兰
靖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兰靖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 8 号
    邮编:353000
    电话:0599-8558803
    传真:0599-8558803
    邮箱:dm@yuanlicarb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