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24-09-03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 17.00 元/股,回购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2024 年 7 月 16 日、2024 年 7 月 18 日、2024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2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9)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数量为 3,513,001 股,累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6%,最高成交价为
13.3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4,994,011.45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
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