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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24-11-01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 17.00 元/股,回购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2024 年 7 月 16 日、2024 年 7 月 18 日、2024
年 8 月 3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 年 10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
购报告书》、《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进展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数量为 3,900,601 股(连同前次回购及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的股份,
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有 5,543,101 股公司股份),累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1.07%,最高成交价为 13.3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93,862.29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
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
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