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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04  

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24-007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a)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03日下午15:30开始

     b)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04月0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 过 深 圳 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年04月0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
                              1
部中心13号楼公司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定海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03月18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以下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

后四位数):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

份183,821,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约24.7015%。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1,354,23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约 0.1820%。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为 30 人,代表股份

185,175,3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约 24.8835%。其中,出席会议

的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为 2 人,代表


                               2
股份 183,631,5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约 24.6760%;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为 25 人,代表股份 1,354,2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约

0.1820%。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与会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016,5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4583%;反对 1,002,25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5417%;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股东李洪江先

生、黄宏矩先生为本提案事项关联人,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1,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916%;

反对 1,002,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4.00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016,5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4583%;反对 1,002,25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5417%;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股东李洪江先

生、黄宏矩先生为本提案事项关联人,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1,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916%;

反对 1,002,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4.00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016,5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4583%;反对 1,002,25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5417%;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股东李洪江先

生、黄宏矩先生为本提案事项关联人,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1,988


                              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916%;

反对 1,002,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4.00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胡轶、吴思颖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中海达卫星

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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