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智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2024-04-1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投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轩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宁湘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按照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募集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往来为批量结息和对
应的手续费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2024 年 4 月 19 日)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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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工作内容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62.27 万元,比上
年同期下降 239.06%。
主要原因如下:
1、2023 年,部分客户预算投入缩减,部分
在手订单确认延缓,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出现
一定程度的下滑;
2、2023 年,全资子公司江苏税软软件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税软”)的经营业
绩不及预期。综合客观因素和未来业务发展
判断,公司 2023 年度对江苏税软计提商誉减
值准备。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
商誉减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
减值》的相关要求,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为 10,742.65 万元。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4 月 8 日-10 日
介绍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近期上市公司
再融资情况、投资并购规则和监管要点、董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监高减持相关规定、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等
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保荐人已提请公司关注
根据《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
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关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注行业政策及原材料、产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告》,2023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
品价格波动趋势,积极采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62.27
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运
化情况)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营情况,并进一步防范潜
239.06%。
在风险。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方面的承诺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5.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
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不适用
及整改情况
3
报告事项 说明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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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轩 张宁湘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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