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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尔利: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25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4-004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月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合
计额度为 35,1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合计额度为 35,1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其中: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申请额度为 2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
金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申请额度为
4,1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额度为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授
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 12,000 万元
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额度为
1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事

                                     1
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常州餐
厨”)拟向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
期限为 1 年。公司拟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述授信能够为常州餐厨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
有助于常州餐厨经营的持续稳定。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在该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公司子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乐制冷”)因经营需
要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申请人民币为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期限为一年。现其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中的 2,000 万元需提供担保,公司拟按
89.8279%的股权比例为其中的 1,796.6 万元提供担保,其余金额由其他股东按照
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两年止。本次担保能够为都乐制冷的经营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都乐制
冷经营的持续稳定。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
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
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
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2
    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利能源”)
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述授信能够为维尔利能源获取必要的资
金支持,有助于维尔利能源经营的持续稳定。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
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行为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 8,120.9678 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待募集资金支付及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有关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销户。具体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董事会总体工作安排,本次董事会会议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开会审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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