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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士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08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14: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2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英先生主持,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授
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
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依据相关
规定为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