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纳川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2024-05-15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总经理吴晓晖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吴晓晖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总

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吴晓晖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吴晓晖先生

的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相

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晓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未完成的承诺事

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吴晓晖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鑫

宏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鑫宏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

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附件:刘鑫宏先生简历

刘鑫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 年出生,博士学历。

2002.09--2006.0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大学本科学习

2006.09--2008.0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8.09--2011.0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11.07--2014.10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期间:2012.10 起担任

                        共青团三峡财务公司委员会宣传委员)

2014.10--2015.06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部门经理助理

2015.06--2016.01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临时负责人

2016.01--2018.06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部门副总经理

2018.06--2019.04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部门总经理

2019.04--2019.07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2019.07--2020.04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人

2020.04--2020.11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

2020.11--2021.07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兼资本运营部主任

2021.07--2022.04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兼市场投资中心副主

                       任兼投资并购部主任

2022.04--2023.04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兼市场投资中心主任

2023.04--2023.08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兼市场投资中心主任、

                        三峡云环境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3.08--2024.05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市场投资中心主任

2021.03--至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鑫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