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川股份:关于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2024-06-07
关于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收
到独立董事翁国雄先生、余雪松先生和苑宝玲女士共同提交的《关于强化纳川股
份公司治理水平的督促函》(以下简称“《督促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函件主要内容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关注到公司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志江先生股份
被拍卖、公司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等问题,本着勤勉履职、恪尽职守的态度,
提出以下督促意见,以强化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具体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健全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制度,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更充分
条件的意见
公司应当强化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健全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制度,为独
立董事履职创造条件,保障独立董事能够充分发挥作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从而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经营中各重大事项应当严格依照《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
公司内部决策审批程序的要求,各职能机构、各部门应当各司其职,保障公司经
营稳步发展。
(二)关于督促公司关注股东变动情况的意见
公司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志江先生因司法拍卖导致被动减持,陈志江先生
持股比例降至 0.68%,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股 20.29%。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公司应密切关注股东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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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情况,重视资本市场股票价格异动,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满足投资者的合理关切,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督促公司尽快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已到期,公司原有董事 9 名,现有董
事 5 名,请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四)关于跟进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意见
我们关注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内容为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陈
志江及子公司福建纳川塑业有限公司、张晓樱等涉嫌共同操纵“纳川股份”股票,
于 2021 年 7 月 8 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未收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
决定。
公司应当紧密跟进调查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当注意对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
和审批制度的缺陷采取实质性整改措施。
(五)关于全面提升公司合规运作意识的意见
随着市场和法律法规的更新变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
善,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合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建议公司定期开展相关培
训和宣传活动,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
有力保障, 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六)关于认真、及时回复监管问询函的意见
公司应当全面、准确、及时地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纳川管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94 号)。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督促函》
的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事项的整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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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