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部分过户完成暨部分股 份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洋科技”)持有的5,260,000股聚光 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1.17%,因司法裁定,上述5,260,000股股份已在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完成竞拍,根据睿洋科技告知,其中126万股股份已于近日完成过户,控股 股东睿洋科技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由15.33%变更为15.05%,本次拍卖不会导致 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同时,因该笔股份过户,睿洋科技所持本公司该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本次司法拍卖尚有400万股股份未完成过户,公司将密切 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督促相关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洋科技”)的《告知函》,获 悉睿洋科技被司法拍卖的 5,2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其中 1,260,000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同时,因该笔股份过户,睿洋科技所持 本公司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0 时起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控股股东睿洋科技持有本公司的 5,260,000 股股份进行司法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吴宪彬、马江华以最高价竞得拍卖标的,结果如下: 序号 拍卖标的(股) 成交金额(元) 竞买号 竞买人姓名 1 1,260,000 19,014,600 T8407 吴宪彬 2 2,000,000 30,120,000 K4123 马江华 3 2,000,000 30,120,000 I0247 马江华 合计 5,260,000 79,254,600 -- -- 二、部分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睿洋科技的《告知函》,前述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 126 万股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股份登记过户前后睿洋科技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过户前 过户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睿洋科技 无限售流通股 68,780,733 15.33 67,520,733 15.05 三、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股东或第一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质押股份 持股份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本比例 数量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杭州西子 睿洋科技 是 1,260,000 1.87% 0.28% 2023/3/17 2024/10/29 典当有限 责任公司 2、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股东或第一 占公司总股 司法冻结 股东名称 冻结股份 持股份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大股东及其 本比例 执行人 数量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杭州市滨 睿洋科技 是 1,260,000 1.87% 0.28% 2024/8/28 2024/10/29 江区人民 法院 截至2024年10月29日,睿洋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普渡科技所持股份累计被冻 结情况如下: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数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例 量(股)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睿洋科技 67,520,733 15.05% 15,670,000 0 23.21% 3.49% 普渡科技 51,821,600 11.55% 0 0 0 0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的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29日,睿洋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普渡科技所持质押股份情况 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押、解 本次质押、解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比 持股数量 质押前质押股 质押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名称 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睿洋 67,520,733 15.05% 53,901,000 52,641,000 77.96% 11.73% 12,100,000 22.99% 3,570,000 23.99% 科技 普渡 51,821,600 11.55% 40,110,000 40,110,000 77.40% 8.94% 0 0% 0 0% 科技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睿洋科技股份变动是因睿洋科技为其下属子公司通海睿联农业服务 有限公司在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投资建设的杨广智慧农业小镇 PPP 建设项目提 供融资担保,而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导致睿洋科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因此,上述权益变动非睿洋科技主观意愿行为。 2、上述拍卖过户前,睿洋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68,780,73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5.33% , 本 次 拍 卖 的 部 分 股 份 完 成 过 户 后 , 睿 洋 科 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为 67,520,7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5%,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司法拍卖尚有 4,000,000 股股份未完成过户,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督 促相关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司法拍卖过户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睿洋科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化情况,并督促 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