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24-13-01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 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4 年 03 月 26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公告。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04 月 16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经海二路 3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04 月 16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 36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04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04 月 16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13 人,代表股份 183,467,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00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 139,544,2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20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10 人,代表股份 43,922,8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33%。中小投资者 11 人,代表股份 2,462,0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3%。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志文先生主持,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 士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82,19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63%;反对票 1,27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89,21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026%;反对 1,272,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9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82,19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63%;反对票 1,27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89,21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026%;反对 1,272,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9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82,19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63%;反对票 1,27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89,21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026%;反对 1,272,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9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82,19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63%;反对票 1,27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89,21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026%;反对 1,272,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9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82,19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63%;反对票 1,27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89,21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026%;反对 1,272,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9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82,19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63%;反对票 1,27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89,21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026%;反对 1,272,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9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82,19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63%;反对票 1,27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89,21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026%;反对 1,272,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9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42,686,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599%;反对票 1,2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01%;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14,21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180%;反对 1,247,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8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熠昭(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上述议案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德丰瑞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82,19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63%;反对票 1,27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89,21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026%;反对 1,272,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9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舒泰神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82,233,9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79%;反对票 1,23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21%;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1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151%;反对 1,233,1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8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舒泰神(北 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