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2024-09-26
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ST天喻 公告编号:2024-079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3.涉案的金额:3,000 万元(本金)。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对
公司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喻信息”)于近
日收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
《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闫春雨
被告二:张某
被告三:潘某某
被告四: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五: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和诉讼请求
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原告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闫春雨归还借款本金 3,000 万元
1
及相应期间的逾期利息、律师费,判令天喻信息等被告方为闫春雨的前述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及本案诉讼费。
因本次诉讼事项,原告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湖州
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3,150 万元。
(二)案件事实和理由
基于原告提供的《民事起诉状》陈述,原告与被告闫春雨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签署《人民币委托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受托向被告闫春雨出借款项 3,000 万
元,借款期限为 1 个月,原告依约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向被告闫春雨指定收款方
深圳市铺行网科技有限公司划款 3,000 万元。天喻信息等被告方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分别与原告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由天喻信息等被告方为前述《人民币
委托借款合同》而成立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被告闫春雨未按
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仅支付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共计 100 万元,
3,000 万元借款本金及部分逾期利息至今未还,其余被告亦未履行相应的担保责
任,原告随即向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自 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中披露小额诉讼、仲裁
事项累计金额至今,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 467.73 万
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经初步核查,公司未参与上述诉讼事项提及的《保证合同》签署事宜,对借
款、担保事项不知情,公司内部无上述《保证合同》的存档文件,亦无《保证合
同》相关的合同评审、用章审批等流程记录,《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和背景情况
尚待核实。公司正在向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了解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
并积极做好应诉工作,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2
五、备查文件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民
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