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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院: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2-22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4-011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胡
醇先生、李崇珠女士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以下简称“《承
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胡醇先生、李崇珠女士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56,714,7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27%。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
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自
愿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8月21日)不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承诺主体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取得的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醇先生持有公司78,1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3%;李崇珠女士持有公司178,614,7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84%。

    胡醇先生、李崇珠女士于2024年2月2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胡醇
先生拟受让李崇珠女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71,123,7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4%,该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若后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过户手续后,承诺人持股情况为:胡醇先生
持有公司249,223,791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的33.27%;李崇珠女士 持有公司
7,490,9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