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方电热: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10-29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4-067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同意对监事

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

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赵海林、王勇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

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职工

监事。

    上述 2 名非职工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

工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

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与

职责。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赵海林

    赵海林先生,1973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共产党党

员。2001 年 4 月至 2009 年 8 月期间历任镇江市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质控部长、外贸销售部长、总经理助理、武汉分公司经理等职务;2009 年 8 月起至今任镇江

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 年 8 月至 2012 年 7 月兼成本办经理。2012 年 9

月起至今任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海林先生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

票 84,000 股,占总股本的 0.0057%,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赵海林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王勇

    王勇先生,1978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

2001 年 8 月进入镇江市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管理部副经理、经理,2006

年 9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2017 年 8 月起任镇江东方电

热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20 年 1 月任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2021 年 7 月起至
今任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 年 3 月起至今兼任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综合

部部长,2009 年 8 月起至今任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王勇先生目前不直接持

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王勇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