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0-25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所于日前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
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按照财政部、国
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综合评估、资格审查等选聘程序,公司拟聘请容诚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
双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宜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
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成立(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而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79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9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5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287,224.60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
2023年度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2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2023年9月21日,
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
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
述两家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 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从业
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
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文亮,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安利股份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斯迪克、英力股份、五洲医疗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金金,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安利股份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安利股份、海螺新材、丰乐种业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艳霞,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东岳硅材、豪美
新材、广钢气体、绿联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及IPO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
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费用为51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大华
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
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
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4年度容诚所的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容诚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
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所已连续1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大华所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
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
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安利股份上市以来,以及2023年度,大华所对公司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
聘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所于日前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综合评估、
资格审查等选聘程序,公司拟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双
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宜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
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
容诚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证照进行审查,就需关注内容与容诚所进行充分沟通,
一致认为容诚所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条
件。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容诚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