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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利股份:关于姚和平等8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公告2024-10-28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姚和平等 8 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实际控
制人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李道鹏、胡东卫、刘兵原签订的《一
致行动人协议书》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到期。为保证安利股份和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
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投资”)的长期稳定发展和持续健康经营,
提高安利股份和安利投资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效率,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价值回报,姚
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李道鹏、胡东卫、刘兵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通过安利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具体有关情况如下:
      一、协议各方基本情况及控制关系
      1、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直接持有安利股     直接持有安利投资
                                               份的股份情况         的股份情况
序号     姓名    住所地        任职情况      股份总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份总额
                                             额(万 本比例                  本比例
                                                                (万股)
                                               股)    (%)                (%)
                            现任安利股份董
                            事长、总经理;合
                            肥安利聚氨酯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利新材
  1     姚和平   合肥市     料”)董事;安利 14.3475   0.0661   1145.7450   22.9149
                            投资董事长;安利
                            (越南)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利越南”)
                            董事,安利俄罗斯
                        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安利俄罗
                        斯”)监察委员会
                            主任委员
                        现任安利股份董
                        事、副总经理;安
                        利新材料董事长;
2     王义峰   合肥市                      15.7500   0.0726   660.6400   13.2128
                        安利投资董事;安
                        利越南董事,安利
                          俄罗斯董事
                        现任安利股份董
                        事、副总经理;安
                        利新材料董事、副
3     杨滁光   合肥市   总经理;安利投资   15.7500   0.0726   605.2000   12.1040
                        董事;安利越南董
                        事长,安利俄罗斯
                              董事
                        现任安利股份董
                        事、副总经理;安
                        利新材料董事、副
4     陈茂祥   合肥市   总经理;安利投资   15.7500   0.0726   387.4400   7.7488
                        董事;安利俄罗斯
                        董事长,安利越南
                              董事
                        现任安利股份董
                        事、副总经理;安
                        利投资董事;安利
5     黄万里   合肥市                      9.0000    0.0415   146.9400   2.9388
                        新材料董事、总经
                        理;安利越南董
                        事,安利投资董事
                        现任安利股份成
                        本管控高级总监、
6     李道鹏   合肥市                        --        --     123.9000   2.4780
                        调度长、监事;安
                          利投资监事
                        现任安利股份副
                        总经理;安利投资
7     胡东卫   合肥市                      9.0000    0.0415   94.4400    1.8888
                        董事;安利越南监
                            察人成员
                        现任安利股份副
8      刘兵    合肥市   总经理;安利投资   9.0000    0.0415   94.4400    1.8888
                              董事
    2、协议各方与安利股份控制关系
    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李道鹏、胡东卫、刘兵等 8 名一致行
动人直接持有安利投资 32,587,449.75 股股份,占安利投资总股本的比例为 65.17%,是
安利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安利投资直接持有安利股份 47,520,000 股股份,占安利股份总
股本的比例为 21.90%,是安利股份的控股股东。

        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
        李道鹏、胡东卫、刘兵等 8 名一致行动人(实
                      际控制人)

                               65.17%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21.90%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41%




    二、一致行动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各方一致同意,凡是涉及到安利投资及安利股份的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各方
应先行协商一致,统一意见后再行在相关会议中按照协商结果采取一致行动。
    2、重大决策事项包括:(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董事会的报告;
(4)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公司
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审议公司所投资公司相关事宜,如推荐相关董
事、监事和高管候选人,作为股东对其他相关事项行使股东权利等;(8)发行公司债
券;(9)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10)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司形式;(11)修改公司章程。
    3、各方同意在安利投资及安利股份相关会议中行使表决权时,根据事先协商确定
的一致意见进行投票;各方在相关会议中行使提案权时,将根据事先协商确定的意见共
同向相关会议提出提案,协议任何一方不会单独或联合他人进行提案;各方在行使董事
与监事的提名权时,将根据事先协商确定的意见共同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协议任何
一方不单独或联合他人进行提名。
    4、如各方无法就表决、提案、提名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同意在不违背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按照姚和平的
意见进行表决、提案或提名。
    5、各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各自所持有的安利投资的股权向本协议各方
之外的第三方进行转让、质押等处分行为时需经其他各方一致书面同意。
    6、本协议约定不涉及协议各方作为股东在安利投资享有的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
领取权等财产权利。
    7、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协议;协议任何一方均
不得与本协议各方之外的第三方签订本协议内容相同、近似的协议。
    8、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有效期五年,自 2024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29 年 10 月 28
日止;经各方共同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方式延长有效期。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仍为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李道鹏、胡东卫和刘兵。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
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
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