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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钢联:关于为子公司钢银电商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钢银电商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
称“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
下简称“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如下:
    (一)公司与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协议情况
    1、担保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公司”)
    2、被担保人: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
    3、担保基本情况:近日,公司与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1406244100402),为钢银电商与上海农商行上海
自贸试验区分行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提供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 7,800 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与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签订协议情况
    1、担保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公司”)
    2、被担保人: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
    3、担保基本情况:近日,公司与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合同编号:07000BY24000469),为钢银电商与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发生的
债务提供担保,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 2023 年度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5),同意公司为


                                     1
钢银电商 2023 年度向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9.4 亿元(在不超过以上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核准
的结果为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公司
根据本次担保实际情况向上述企业收取 5‰的担保费用。
       (四)公司目前为钢银电商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
              审议的担     本次担保                                      可用的担保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的担        对被担保方
                保额度       金额                                            额度
                                           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钢银电商     394,000.00    17,800.00         72,182.32       72,182.32    321,817.68

   注:担保余额系指实际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

未提款。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代码:83509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1173033F
       法定代表人:黄坚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5 楼
       注册资本:103,840.870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2 月 15 日
       主营业务:钢材交易服务等。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钢银电商 41.94%股权,钢银电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43,549        41.94%
   2        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00        19.26%
   3        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                                8,400         8.09%
   4        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                           8,222.30         7.92%
   5        其他                                          23,669.5702        22.79%
                        合计                             103,840.8702       100.00%


                                         2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13,544.89                  1,323,511.78
    负债总额                      1,344,410.43                   969,818.64
 其中:贷款总额                     242,119.77                   275,539.90
  流动负债总额                    1,344,310.62                   969,465.88
 或有事项涉及的
     总额
     净资产                         366,373.82                   350,730.92
                       2023 年(经审计)            2022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8,550,818.60                  7,587,203.97
    利润总额                         41,300.23                    35,136.70
     净利润                          31,970.33                    27,260.26

    钢银电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协议情况
    1、保证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4、债权的最高余额:人民币 7,800 万元。
    5、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
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
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
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
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
及律师费用。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签订协议情况


                                     3
    1、保证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宁波银行上海分行
    4、债权的最高余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5、担保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
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限: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
款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72,182.32 万元,公
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0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6.33%。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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