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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钢联: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1,821,51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1,821,51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
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由 28.15 元/股调整为 28.07
元/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1 号楼
    咨询联系人:谢芳
    咨询电话:021-26093997
    传真:021-66896911
    八、备查文件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