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10-24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4-073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13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3、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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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3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
6、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
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8、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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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68 名激励对象离职(离职人员
中 1 名人员同时为首次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此合并计算实际离职总人数为
67 名),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有 54 名激励对象离职,预留授予部分有 14 名激
励对象离职,前述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36.8424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2、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的考核指标如下:
信息服务业收入增长率 公司净利润增长率
对应考核年
归属批次
度 目标值增长率 触发值增长率 目标值增长率
触发值增长率(q)
(m) (n) (p)
以 2020 年信息服 以 2020 年信息服
以 2020 年净利润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
首次授予第三批次及 务业务收入为基 务业务收入为基
2023 为基数,复合增 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授予第二批次 数,复合增长率 数,复合增长率
长率不低于 5% 3%
不低于 20% 不低于 15%
实际完成度 对应归属系数 实际完成度
指标 对应归属系数(X2 )
(A) (X1 ) (B)
A≥m X1 =1 B≥p X2 =1
考核达成情况 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