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4-10-24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4-072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0.5008 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8.07 元/股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23 人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票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
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中层管理、核心骨干及核心基础人员。其中,首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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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的激励对象共 832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79.80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9,093.062 万股的 5.1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
励对象共 147 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8.7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9,093.062 万股的 0.62%。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当前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股本总额的
(万股) 的比例 比例
一、首次授予部分
1 高波 董事、总经理 中国 50 4.55% 0.26%
2 夏晓坤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15 1.37% 0.08%
3 张少华 副总经理 中国 10 0.91% 0.05%
4 张王军 副总经理 中国 10 0.91% 0.05%
5 任竹倩 副总经理 中国 10 0.91% 0.05%
6 陈陈 副总经理 中国 10 0.91% 0.05%
7 王深力 副总经理 中国 8 0.73% 0.04%
8 刘静 副总经理 中国 8 0.73% 0.04%
9 陈娟 副总经理 中国 6 0.55% 0.03%
董事会秘书、财务
10 李勇胜 中国 5 0.46% 0.03%
总监
LIU XIAO 澳大利
11 中层管理人员 4 0.36% 0.02%
NING 亚
其他高层管理、中层管理、核心骨干及核心基础
843.8 76.81% 4.42%
人员(821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979.8 89.19% 5.13%
二、预留授予部分
1 夏晓坤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1 0.09% 0.01%
董事会秘书、财务
2 李勇胜 中国 3 0.27% 0.02%
总监
其他高层管理、中层管理、核心骨干及核心基础
114.7 10.44% 0.60%
人员(145 人)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118.7 10.81% 0.62%
合计 1,098.5 100.00% 5.75%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 47.63 元;预留授予价格为每股
47.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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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归属安排:
①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4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部分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部分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13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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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3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
6、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未
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8、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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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
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因此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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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的任职期限。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公司 2023 年业绩。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天健
信息服务业收入增长率 公司净利润增长率
对应考核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归属批次
年度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
目标值增长率 触发值增长率 目标值增长率 触发值增长率
报告(天健审〔2024〕6-139 号):
(m) (n) (p) (q)
2023 年度公司实现信息服务业收
以 2020 年信 以 2020 年信 入 80,150.38 万元,较 2020 年复合
以 2020 年净 以 2020 年净利
息服务业务收 息服务业务收
预留第二 利润为基数, 润为基数,复合 增长 18.90%;计提公司股份支付费
2023 入为基数,复 入为基数,复
批归属 复合增长率不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用前,公司 2023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
合增长率不低 合增长率不低
低于 5% 3% 东的净利润 23,801.92 万元,较 2020
于 20% 于 15%
年复合增长 3.18%。综上,公司 2023
实际完成度 对应归属系数 实际完成度 对应归属系数
指标 年度部分满足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
(A) (X1 ) (B) (X2 )
期所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要
A≥m X1 =1 B≥p X2 =1
求,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60%。
考核达成情况 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