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4-09-24
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0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合
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本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
作业务的开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情况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城医药”)之全资
子公司山东金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生物”)近日与武汉博润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润科技”)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或“本协议”)。双方拟在新型肥料增效剂领域开展合作,共同致力于开发、
销售绿色、高效的生物肥料、肥料增效剂和生物调节剂,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减少化学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保护生态环境,为粮食安全和农业生态平衡做出积极
贡献。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名称:武汉博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义梅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03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672761603U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 555 号融创智谷二期 B2 栋 602-1
经营范围:肥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建筑材料、
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依法须经
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博润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博润科技无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博润科技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经营情况和财
务指标良好,能够按约定满足与公司开展深入合作的要求。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金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博润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赋能,引领虾青素等产品在新型肥料增效剂领
域的应用,是双方战略合作的宗旨和目标,具体目标为:
首先,以核心原料虾青素等产品为基础进行配方设计,升级,提升附加值,提
高生物利用率,针对肥料增效剂这一细分领域,专注植物的抗逆,转色,品质提升,
增产等方向;形成系列知识产权,制定虾青素在肥料领域应用的标准,使双方成为
虾青素在植物肥料增效剂领域的引领者。
其次,利用合成生物学技术,不断开发肥料领域新品。致力于开发绿色、高效
的生物肥料、肥料增效剂和生物调节剂,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减少化学农药
和化肥的使用,保护生态环境,为粮食安全和农业生态平衡做出积极贡献。
(二)责任义务
甲方:负责虾青素等原料的生产,持续技术迭代,保持成本优势;支持配合乙
方配方研究和宣传工作。甲方未来也将作为乙方农肥增效剂领域的合成生物新产品
研发及生产平台,利用金城生物的合成生物学技术优势,开发农肥领域的新技术和
新产品。
乙方:为甲方产品在农肥增效剂领域的独家销售,负责虾青素及未来新产品在
农肥增效剂领域的机理研究,配方研究,应用测试及销售。基于市场反馈与客户需
求,开发肥料领域新品,优先推荐甲方进行原料的研发和生产。
(三)合作模式
1、发展目标
(1)针对虾青素等产品未来在农肥增效剂领域的应用,三年内在复合肥企业
合作客户突破百家,实现第三年甲方原料销售至乙方的年销售额突破人民币 1 亿
元以上,使双方成为该领域龙头;第五年甲方原料年销售额突破人民币 2 亿元。
甲方原料每年销售额目标之约定:
单位:万元(人民币)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销售任务
(2024.10- (2025.10- (2026.10-2027.09)
2025.09) 2026.09)
甲方原料销售额 2000 5000 10000
(2)农业领域排他性保护机制:乙方为甲方产品在农肥增效剂领域的配方研
究、推广销售的独家合作方。甲方优先作为乙方农肥增效剂领域的合成生物新产
品研发及生产平台。甲方未来生产的新产品,乙方将仅选择甲方作为合作方。
(3)本协议为框架性战略协议,是甲乙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
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业务的基础。
2、销售定价机制
基于市场价格,根据销量梯度,互信互益原则下,协商建立甲乙双方之间的
销售定价机制。双方将另行签署具体定价机制的合作协议。
双方协商建立定价机制后,甲方应按时、保质发货至乙方,保证乙方市场推
广和销售发货之需求。乙方应按照约定的销售额目标完成每年的销售任务。
3、市场推广宣传
利用乙方现有的销售体系,客户群体以及专家支撑,打造标杆案例,选择配合
意向强的头部企业,塑造行业虾青素等产品在农肥领域的影响力。
在产品推广前两年,甲方在针对甲方原料产品及品牌的大型、专题宣传活动
中承担一定宣传责任。双方将针对合作前两年市场推广计划,另行签署具体的合
作协议。
(四)知识产权
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
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
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益。
2、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应根据合作方的具体贡献和利益分配进行
判断:
(1)某一方在合作过程中独立创造的商标,专利,版权,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
应归属该方;
(2)双方合作过程中共同创造的知识产权,属双方共有;
(3)合作过程中,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的创造,知识产权归属于委托方。
(五)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 10 年。自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过错,如任一方违反本合作框架条款,且经限期催告后仍未改善或已
无改善之可能,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未违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
终止本合作框架,违约方需赔偿未违约方因此所受损害及费用。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金城生物经过多年的发展,建立了完整的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转化平台,在合成
生物学制造领域具备规模优势、成本优势与效率优势,主要产品有谷胱甘肽、腺苷
蛋氨酸、虾青素、PQQ 等,产品应用场景涵盖医药、食品、化妆品、农业等多个领
域。博润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肥料研发技术输出与转化的平台型企业,专注于新型
增值肥料的研发、核心原料供应、增值肥料技术指导服务、新型肥料定制加工等。
此次合作是双方在植物肥料增效剂领域的深度合作。本次合作将充分发挥金城
生物在产品研发、生产技术、规模化生产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博润科技在新型增值
肥料方案研发、定制加工、渠道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双方的资源共享、优势
互补,有利于加速推动金城生物产品在农业肥料领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产业应
用,对金城生物向农业领域的拓展具有积极作用。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双方
将根据后续合作项目情况分别单独签署合作协议,具体事项以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
准。协议合作内容涉及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推广,能否取得预计的销售目标均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披露日 截至目前
公告名称 主要内容
期 执行情况
2023 年 4 关 于 签 署 战 金城生物与百开盛拟进一步加强合成生物学 正常推进
月 14 日 略 合 作 框 架 领域的技术合作,特别是合成生物学在食品领
协议的公告 域、生物医药以及医药中间体合成方面的研发
和应用。
2024 年 8 关 于 签 署 合 金城医药与荷兰 Giskit 就 ExEm Foam 在中 正常推进
月 26 日 作 框 架 协 议 国境内独家排他的商业化权益进行谈判并达
的公告 成初步意见。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鸿富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058)。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接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
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武汉博润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