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23214 债券简称:东宝转债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变动超过 1%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东 王军先生以及原一致行动人王丽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5%以 上股东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纳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 股东王军先生,原一致行动人王丽萍女士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 告知函》: 1、百纳盛远于 2023 年 2 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1,021,100 股, 减持比例 0.1720%,相关减持情况详见 2023 年 6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2、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股东王丽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756,200 股,持 股比例 0.8012%)辞去百纳盛远总经理职务(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中披露)。王丽萍与百纳盛远不再存在法定一致行 动情形,王丽萍女士不再是百纳盛远的一致行动人,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与 百纳盛远合并计算,致百纳盛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降低 0.8012%; 3、王军近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780,000 股,减持比例 0.2999%,该部分股份为王军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前述减持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以上减持、变动致百纳盛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持股比例变动达 1.2731%,具 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王军、王丽萍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 住所 楼 507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2 月—至今 股票简称 东宝生物 股票代码 300239 减少 变动类型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权益变动数量(股) 权益变动比例(%) A股 2,801,100(减持) 0.4719% 4,756,200 A股 0.8012%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合计 1.273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公司股东王丽萍女士于 2024 年 3 月 8 日辞去百纳盛远总经理职务(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与百纳盛远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不再存在法定一致行动情形,王丽萍女士不再是百纳盛远的一 致行动人,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与百纳盛远合并计算,王 丽萍女士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6,216,522 7.7858 45,195,422 7.6137 百纳盛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216,522 7.7858 45,195,422 7.61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王军 合计持有股份 5,900,992 0.9941 4,120,992 0.694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75,248 0.2485 4,120,992 0.69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25,744 0.7456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4,756,200 0.8012 王丽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9,050 0.2003 已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67,150 0.6009 合计持有股份 56,873,714 9.5811 49,316,414 8.308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880,820 8.2346 49,316,414 8.30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992,894 1.3465 0 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注:百纳盛远减持的 1,021,100 股为履行 2022-066 号减持预 意向、计划 披露公告中披露的减持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是□否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 注 1: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东宝转债”累计转股 1,403 股,公司总股本对应增加; 注 2: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是以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计算基数,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是 以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总股本为计算基数; 注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