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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2024-01-16  

 证 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4-005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
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
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
证的前募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50 号)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
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20.00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 54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0,893,7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9,106,300.00 元。募集资金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苏公 W[2011]B060 号)。
    公司自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至今,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