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6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情况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
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对 2021 年回购的股份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和股权激励计划未达标的 5,922,423 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即拟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 2021 年回购的 5,922,423 股,进行注销并相应
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19,989,902 股变更为
214,067,479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19,989,902 元变更为人民币
214,067,47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4-030)。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
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 年 5 月 16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1:30、13:30-18: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259 号初灵数据大厦 18 楼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平、朱双霜
联系电话:0571-86791278
电子邮箱:ir@cncr-it.com
4、申报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5、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