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2024-01-10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
和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为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
服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
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
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
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融资租赁、保理、保证、代付等业务)的顺利完
成,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215,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
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70,00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45,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
押 、 质 押 等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凤市金信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为支持凤市金信诺的业务发展,公司为其前述授信业
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900万
元,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最
担保方持 已审议通过 截至目前 可用担保 是否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股比例 的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额度 担保
负债率
深圳金信诺
高新技术股 凤市金信诺 100% 46.94% 10,000.00 3,600.00 6,400.00 否
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郑军
注册资本 8,580 万人民币
地址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宜南路 519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724438585W
成立时间 2000-11-28
营业期限 2000-11-28 至 2030-11-27
电子元件、通讯器材的设计、研发和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金
属成形增材制造;塑料零件及塑料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关系 公司持有凤市金信诺 100%的股权
(二)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9,977,642.16 202,649,234.92
负债总额 112,492,062.15 95,129,632.10
净资产 117,485,580.01 107,519,602.82
营业收入 141,460,636.24 73,170,210.85
利润总额 -24,468,763.76 -10,479,663.44
净利润 -23,840,787.61 -10,017,876.2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2、保证人(乙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
(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900万元
7、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245,490 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129.67%;
公司及子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235,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124.13%,对外担保额度为 10,49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5.54%。公司实际
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63,327.47 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
担保余额为 56,422.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33.45%。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
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