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2024-06-04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
和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为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
服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
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
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
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融资租赁、保理、保证、代付等业务)的顺利完
成,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215,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
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70,00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45,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
押 、 质 押 等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
二、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常州安泰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为支持常州安泰诺的业务发展,公司为常州安泰诺的
前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
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最
已审议通过 截至目前 可用担保 是否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的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额度 担保
负债率
深圳金信诺
高新技术股 常州安泰诺 30.40% 20,000.00 7,200.00 12,800.00 否
份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 毛柯涛
注册资本 1,290 万美元
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域路 23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7705255325
成立时间 2005-02-23
营业期限 2005-02-23 至 2025-02-22
通信用射频印制板及其它通信器材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
事通信用射频印制板板材的国内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
经营范围 外)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
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关系 公司通过直接+间接方式持有常州安泰诺 100%的股权
(2)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0,339,010.08 435,031,233.88
负债总额 150,109,681.26 132,230,123.46
净资产 310,229,328.82 302,801,110.42
营业收入 143,208,110.11 32,154,887.5
利润总额 -60,186,627.29 -7,728,703.05
净利润 -59,285,261.63 -7,428,333.72
2.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3)债务人: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
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
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
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35,490万元人民币,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13.46%;公
司及子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3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13.23%,对外担保额度为4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0.24%。公司实际担保总
额为不超过58,609.68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为58,119.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28.24%。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
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