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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信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09-27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金信诺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信诺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26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53,2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925.8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1,284.15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 8,500.00 万元,资本公积为
42,784.15 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
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032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1,284.15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后)
  1      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      31,893.95             22,300.00


                                       1
     2        高性能特种电缆及组件生产项目       10,519.49          8,000.00
            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
     3                                           11,033.71          7,000.00
                        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3,984.15
                      合计                       71,447.15         51,284.15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共计 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合理

性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在不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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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闲置的情况。同时,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向好、
产能爬坡,有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
一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35%测算,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
用 670 万元/年,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二)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
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
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
易等高风险投资。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3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信诺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见孝                 杨滔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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