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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仟源医药:仟源医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05-17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拟实
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山西仟源
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对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1、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提条件,各年度对应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

                                          2024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率不低于 5%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
                                          2024 年扣非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率不低于 260%。
                                          2025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率不低于 15%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
                                          2025 年扣非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率不低于 320%。
                                          2026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率不低于 25%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2026 年扣非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率不低于 4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扣非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扣非净利
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2、由于 2023 年公司扣非净利润为负值,上述对应年度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使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年度扣非净利润2023 年度扣非净利润
当年度扣非净利润增长率 =                                     ×100%。
                               2023 年度扣非净利润的绝对值

       3、上述“增长率”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 1%。


     在各解除限售期内,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
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并支付银行同期定
期存款利息。
     2、达到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
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解除限
售比例:
                                    合格及以上         不合格
               绩效考核结果
                                  (70 分及以上)   (未达 70 分)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度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并支付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考核期间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
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为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
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后60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5日内与人
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2、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
保存10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
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为准。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