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24-02-24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常山药业
公司股票代码:3002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杨明焕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688 弄 3101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688 弄 31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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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义务人在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
常山药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常山药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
性审核等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
户等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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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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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常山药业、公司 指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明焕
高树华向杨明焕转让所持 53,000,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上市公司股份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高树华与杨明焕关于河北常山生化药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办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准则第 15 号》 指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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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杨明焕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211231986********
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688弄3101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者地区的居 否
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上
市公司 5%以上股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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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杨明焕先生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中长期投资价值的看好以及对
上市公司的认可,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高树华先生持有的常山
药业 53,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决定未来 12 个月内
是否增持或减持,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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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4 年 2 月 22 日,杨明焕与高树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高树华拟向杨明焕转让所持 53,000,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5.7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
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比例 (股) 例
杨明焕 无限售流通股 0 0 53,000,000 5.77%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高树华(“转让方”)
乙方:杨明焕(“受让方”)
1、交易概述
乙方将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甲方持有的常山药业 53,000,000 股
无限售流通股(占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常山药业总股本的 5.77%)(以
下简称“标的股份”)。
本协议约定之标的股份含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包括与标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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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董事提名权、资产分配权等上
市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益。
2、本次股份转让的数量以及交易价格
(1)乙方将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甲方持有的常山药业
53,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常山药业总股本的
5.77%)。
(2)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每股人民币 9.20 元,标的股份转让
价格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487,600,000 元。该价格系根据本协议签署之
日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比照大宗交易的
规定的转让价格标准确定。
3、付款安排
(1)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265,000,000 元,于标的
股份过户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款为人民币 222,600,000 元,于标的股
份过户后 1 年内支付。
4、标的股份交割
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日为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股份登记于乙
方名下的日期。
5、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
解除本协议,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视为违约。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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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其作出的任何承诺及保证被证实为存有重大
虚假或误导,或者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陈述与保证,则视为违约,守
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300 万元(人民币叁
佰万元),且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应因任何原因受到限制。除前
述违约金外,违约方还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产生的全部直
接、间接损失和相关债务追索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
师费、公证费、保全费、保险费等)。
(3)如因甲方原因(监管政策、审批、不可抗力等原因除外),
导致本次交易下的标的股份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超过 40 个交易日仍
未能过户至乙方名下,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有权要求甲方返还
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乙方赔偿标的股份已支付款项 10%
的违约金、乙方因甲方违约而产生的损失、合理费用。
6、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常山药业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准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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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
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负债等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
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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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
况
根据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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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明焕
签署日期:2024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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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三)《高树华与杨明焕关于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
(四)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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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基本情况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
在地
股票简称 常山药业 股票代码 300255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杨明焕 上海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 加 √ 减 少 □ 不 变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但 持 股人 发 生 变 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 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 易 □ 协议转让 √
国 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取 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 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无限售 流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0%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 5.77%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数量: 53,000,000股
及变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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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
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协议转让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拟 于未来
是 □ 否 √
12 个 月 内
继续增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在
此 前 6个 月
是 否 在 二 是□ 否√
级 市 场 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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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仅为《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明焕
日期: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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