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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星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4-05-25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星科技”)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89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年
报问询函》所提事项和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和落实。现对《年报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回
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公告中的简称释义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中的简称释
义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公告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1
    问题 1. 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9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3 亿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扣非后净
利润为-5.15 亿元,公司 2019 年至 2023 年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报告期内,你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4.66%,相比上年同期下降
0.41 个百分点。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变化、产品结构变化、分产品毛利率变动等情况,说
明你公司毛利率持续较低的原因,与同行业公司产品毛利率的变化趋势是否一致,结
合公司多个产品毛利率为负值的情况说明公司主要产品是否具备市场竞争力,产品销
售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归集是否真实、准确。
    (2)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由盈转亏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 2024 年一季报公司净
利润继续为负,说明你公司净利润下滑趋势是否仍将持续,持续经营能力是否仍未有
实际改善,以及你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3)结合往年各季度收入与利润分布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第四季度亏损金额较大
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变化、产品结构变化、分产品毛利率变动等情况,说
明你公司毛利率持续较低的原因,与同行业公司产品毛利率的变化趋势是否一致,结
合公司多个产品毛利率为负值的情况说明公司主要产品是否具备市场竞争力,产品销
售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归集是否真实、准确。
     (一)结合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变化、产品结构变化、分产品毛利率变动等情况,
说明你公司毛利率持续较低的原因,与同行业公司产品毛利率的变化趋势是否一致
     1、分产品结构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电子器件行业       61,811.35   59,616.56    3.55%      -1.21%       0.36%       -1.52%

电动两轮车行业      7,872.24    6,822.77   13.33%     100.00%     100.00%       13.33%

分产品

触控显示类         26,740.27   25,625.41    4.17%      21.88%      34.60%       -9.05%


                                             2
视窗防护屏类        16,351.50   12,589.83   23.01%    -32.34%   -40.80%     11.01%
                                                  -
结构件类            16,505.99   18,723.42             148.40%   193.43%     -17.40%
                                            13.43%
电动自行车           4,748.87    4,593.46    3.27%    100.00%   100.00%      3.27%

电动摩托车            484.77      525.36    -8.37%    100.00%   100.00%     -8.37%
                                                  -
电动车配件           1,418.84    1,653.88             100.00%   100.00%     -16.57%
                                            16.57%
其他                 3,433.36    2,727.95   20.55%    -65.03%   -78.55%     50.05%


       如表所示,2023 年公司电子器件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61,811.35 万元,营业成本
59,616.56 万元,毛利率 3.55%;电动两轮车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7,872.24 万元,营业成
本 6,822.77 万元,毛利率 13.33%。
       2023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 4.66%,同比下降 0.41%,毛利率偏低的主要原因:(1)
公司消费电子业务销售订单及产能利用率不足,导致毛利率偏低;(2)电动车业务刚
起步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产能利用率较低,以及开拓市场和客户方面的投入较大,规
模效益还未体现出来。
       2、2023 年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类别                       公司名称                    毛利率
                                      星星科技                     4.17%
触控显示类                             欧菲光                     10.02%
                                        对比                      -5.85%
                                      星星科技                    23.01%
视窗防护屏类                          蓝思科技                    16.63%
                                        对比                       6.37%
                                      星星科技                    -13.43%
结构件类                              长盈精密                    19.86%
                                        对比                      -33.30%
                                      星星科技                    13.33%
电动两轮车                            新日股份                    14.31%
                                        对比                      -0.98%
       注: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

       通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除视窗防护屏类外,公司其他业务的毛利率低于行
业水平。公司触控显示类和结构件类毛利率较同行业公司偏低主要是公司销售订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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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产能利用率较低等影响所致;视窗防护屏类毛利率较同行业公司偏高主要是视窗
防护屏类业务由原有毛利偏低的手机、笔电产品转向毛利率较高的车载产品,目前公
司视窗防护屏业务关于车载方面的产能有限,基于目前车载产能较饱和的情况下,公
司优先选择优质客户的高毛利项目,是造成该业务的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原因。

    (二)结合公司多个产品毛利率为负值的情况说明公司主要产品是否具备市场
竞争力,产品销售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由于公司销售订单不足、产能不饱和、固定分摊费用较高,同时因新项目开发具
有一定周期性,电动车业务刚起步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前期固定运营成本较高,规模
效益还未体现出来,导致公司 2023 年多个产品毛利率为负值。鉴于公司经过多年的经
营发展,积累了较为优质的客户基础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
形象,构成了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先进工艺技术优势、产
业集群协同优势、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优势、集聚高端人才优势、精益化-智能化工厂
的管理优势等方面。目前公司主要终端客户包括华为、联想、特斯拉、飞利浦等国内
外知名品牌厂商。随着公司重整完成后,信用正在逐步恢复,原有大客户陆续开始新
项目投放评估和样品试制的数量和机会,公司新客户项目开发也逐步落地。因此,公
司产品具备市场竞争力。
    公司产品销售获取真实的客户订单,签订合同后,按约完成货物交割、货款收取
等,完全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形成,故具备商业实质。
    综上所述,虽然公司 2023 年多个项目毛利率为负,但公司产品具备市场竞争力,
产品销售具备商业实质。
    (三)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归集是否真实、准确
    公司主要采用市面使用率比较广泛的鼎捷 T100ERP 系统,该系统在成本归集技
术上已经相当成熟,根据 BOM 及分群码,成本能直接细分到每个产品。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成本进行核算和归集。另外公司审计部对营业成本归集进
行监督核查,同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也会对其进行审计。因此,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归
集是真实、准确的。


    二、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由盈转亏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 2024 年一季报公司净
利润继续为负,说明你公司净利润下滑趋势是否仍将持续,持续经营能力是否仍未有



                                     4
实际改善,以及你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一)报告期内净利润由盈转亏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 2022 年、2023 年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同比变动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69,683.59    62,571.14       7,112.44      11.37%
营业成本                               66,439.32    59,401.47       7,037.85      11.85%
管理费用                               20,289.38    31,799.78     -11,510.40     -36.20%
财务费用                               -1,246.22    11,902.49     -13,148.71    -110.4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83.12   132,989.13    -130,606.00     -98.2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1,724.46    -22,864.70      1,140.24       4.9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183.44     -9,654.60      2,471.16      25.6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11.11    -25,734.63    25,323.52       98.40%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2,578.28    21,988.00     -74,566.28    -339.12%
所得税费用                             -2,053.29      7,754.17     -9,807.46    -126.48%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0,524.99    14,233.82     -64,758.82    -454.96%

   其中: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同比变动       变动幅度
利润总额                              -52,578.28    21,988.00     -74,566.28    -339.12%
债务重组收益(投资收益)                2,383.12   132,989.13    -130,606.00     -98.21%
扣除债务重整收益的利润总额            -54,961.41   -111,001.13    56,039.72      -50.49%
债务重组收益对利润总额的占比              4.53%      604.83%                -   -600.29%

    由上表可知,本报告期公司业绩由盈转亏的主要原因如下:
    1、上年同期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债务重组收益,随着公司重整结束,当期确认
的债务重组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约 13.06 亿元,是本报告期内净利润由盈转亏的
主要影响因素。
    2、本报告期是公司重整结束后的第一年,由于重整事项对公司业务流失影响较
大,导致公司多个产品线短期内快速收缩,后期产能不足导致产品单位固定运营成本
依然较高,尽管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已努力快速对组织架构、业务进行战略调整、合并
等一系列降本增效的优化改善措施,但恢复和开拓市场业务依然需要时间过渡,以上
影响了消费电子业务的收入及毛利同比均未发生明显改善。同时 2023 年 6 月起公司
开始生产销售电动两轮车业务,产能处于爬坡阶段,产能利用率较低,以及开拓市场

                                          5
和客户方面的投入较大,本报告期规模效益还未体现出来。
     3、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17 亿元,其中出于谨慎性考虑,对深圳市一二
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单项计提约 1.47 亿元的信用减值损失,具体详见本年报问询函
问题 5 的回复内容。
     (二)结合 2024 年一季报公司净利润继续为负,说明你公司净利润下滑趋势是
否仍将持续,持续经营能力是否仍未有实际改善,以及你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已采取
和拟采取的措施
     1、2024 年一季度情况
     (1)主要财务指标及同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第一季度              2023 年第一季度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19,496.91             15,247.72         27.87%
 毛利率                                                    10.43%              -14.96%         25.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                          -3,283.10              -9,564.03       6,280.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率                            -16.84%             -62.72%         45.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27.97             976.68        1,951.29

    从上表可以看出,虽然 2024 年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仍然为负,
但也可看出公司 2024 年一季度各项经常性经营数据同比呈逐步修复、改善趋势,净利
润也并未出现继续下滑趋势。
    (2)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毛利率              2023 年第一季度毛利率        同比变化
     *ST 合泰                             -29.58%                             -3.01%           -26.57%
      欧菲光                                  10.49%                           2.38%            8.11%
     蓝思科技                                 12.52%                          15.95%            -3.43%
     长盈精密                                 17.70%                          18.23%            -0.53%
     星星科技                                 10.43%                         -14.96%           25.40%
    注: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

    由上表可知,公司 2024 年一季度毛利率 10.43%处于同行业的中等水平,同比公
司上年同期增长达 25.40%,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在逐步提升。
     (3)销售回款能力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 月        2024 年 2 月          2024 年 3 月       合计


                                                       6
 销售回款                   9,005.09        5,834.60    9,621.62     24,461.31
 营业收入                   8,119.26        3,832.52    7,545.13     19,496.91
 现金收入比                     1.11            1.52        1.28          1.25
 货币资金余额              51,582.20       51,216.01   54,255.17             -

     由上表可看出,公司拥有稳定的销售回款能力,得益于公司持续执行严格的资金
收支预算管理、客户授信额度控制,以及加强应收款风险管理、历史账款清理等改善
措施,以上一系列常态化的资金及应收款风险控制管理机制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了强
有力保障。
    2、重整引入新能源电动车产业,且重整投资人提供承诺支持
    重整投资人承诺以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电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集群、向公司注入
电动车资产和支持公司获得总额不低于 10 亿元的多种形式融资等,承诺内容、承诺履
行的进展情况以及后续的规划请详见本年报问询函问题 7 的回复内容。
    3、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已采取或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加速战略转型,增强创效能力。一是紧盯细分行业,持续在车载、工控、医
疗、智能家居等市场布局,提升订单质量,扩大市场占有率;二是聚焦优质项目,公
司战略、市场部门重点关注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推进消费电子与小微智能出行相关
领域的研究和应用,积极开发新产品,实现 0 到 1 的突破,增加客户粘度和合作深度;
子公司充分发挥生产技术优势,快速响应,全力以赴做好生产、交付、服务工作;三
是深耕优质大客户和海外市场,实行专人驻厂,收集客户研发、品质、工程、技术等
需求,汇总反馈并逐项落实,确保存量项目的高质量交付以及新项目的有序导入量产。
    (2)激发组织活力,提升销售能力。订单增长是公司当前第一要务,增长的核心
抓手在于销售能力和动力的提升。围绕客户、团队、激励三个维度,一是深耕老客户,
提升老客户订单占比,同时持续推进“一客一策”和“1+N”的营销策略,导入优质新
客户;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引入自带流量销售人员,优胜劣汰激发活力;三是进
一步完善销售激励机制,形成销售、研发、开发、采购为一体的攻坚团队,全面提升
团队协作和客户服务能力。
    (3)加强料工费管理,提高成本能力。一是建立资源数据库,加强 BOM 占比管
理、BOM 配比管理、BOM 外物料管理、库龄管理,有效管控物料采购、领用、消耗、
入库的全过程;二是优化组织架构,推行“一岗多能”,持续整并岗位,从设计、材料、



                                       7
工艺及自动化多方面改善,提升生产效率,进一步完善薪酬和绩效考核方案,激发团
队活力;三是深化费用预算制度,做到事前预算、事中监控、事后检讨,持续降低费
用。
    (4)夯实基础管理,强化运营能力。一是外树口碑,严格执行物料采购、生产工
艺、产品检验、交付服务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溯源改善及“一对一”技术服务工作,
对外主抓品质、交付和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实现有品质的交付,有技术的服务;
二是苦练内功,进一步抓好“产、供、销”的协同配合,管好“人、财、物”的高效
配置,对内主抓良率、效率和库存,及时回笼资金,减少资金占用,实现有利润的收
入,有现金的利润,为公司创造利润。
    (5)加快融合发展,增加竞争能力。一是消费电子与电动车板块建立多层次的合
作机制,通过定期会议、研讨会和座谈会等形式,促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二是建
立关键技术攻关需求项目库,精准对接并定期发布征集技术解决方案;三是强化关键
技术和人才的精准引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量产、创效,加速营销渠道和网点建设,
建立小微出行 C 端用户运营体系,打造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新增长点。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所列的数据比较分析,考虑公司通过重整投资人引入新能源
电动车业务,该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且重整投资人提供承诺支持,以及已采取
和拟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可知,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已在逐步好转,市场业务也在不断
修复及提升,净利润下滑趋势不具有持续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不断增强。


    三、结合往年各季度收入与利润分布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第四季度亏损金额较大的
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最近三年各季度收入和利润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季度             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第一季度                  89,835.89                      -44,565.89
                  第二季度                  111,058.29                     -86,318.70
   2021 年
                  第三季度                  63,443.61                      -17,981.98
                  第四季度                  57,497.40                      10,376.37
                  第一季度                   11,783.06                      -3,509.85
                  第二季度                  17,077.57                       -7,082.56
   2022 年
                  第三季度                  18,816.34                      98,033.33
                  第四季度                  14,894.16                      -72,952.94



                                      8
                 第一季度                    15,247.72                  -7,265.51
                 第二季度                    17,237.01                 -10,663.29
   2023 年
                 第三季度                    20,106.32                  -5,654.08
                 第四季度                    17,092.54                 -26,700.93

    从上表数据可知,2023 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71 亿元,较上年同期 1.49 亿
元,同比上升 14.76%,主要系电动车业务收入增加所致。2023 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 亿元,主要系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92 亿元,其中对一二三四单
项计提 1.4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7.30 亿元减亏 4.63 亿元,
主要系上年同期确认了大额重整费用及损失所致,其中: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2.69 亿元、
管理费用减少 1.2 亿元、财务费用减少 1.17 亿元、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0.6 亿元。
     以上费用及损失均为 2023 年第四季度正常发生的相关费用,报告期末正常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以上处理是合理的。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评价、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为应对重大错报风险,增加执行 IT 审计程序,对公司层面信息技术控制、信
息技术一般控制和信息技术应用控制进行测试;
    3、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获取并复核公司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分析公
司产品收入结构及其变动的合理性;
    4、了解公司所处行业上下游的情况,对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数据,对比
同行业的毛利率情况,分析差异原因;
    5、取得并检查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确认过程的相关业务资料,包括销售合同、
销售订单、出库单、物流记录、报关单、对账单、发票、收款记录等,检查销售、收
款环节关键控制节点的控制程序,对销售收入进行真实性核查;
    6、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
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同行业对比分析等分析性程
序,判断销售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7、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
验收单等相关支持性单据,评价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9
    8、选取部分大额客户进行访谈,结合对公司应收账款函证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
售额,并检查本期客户的回款情况,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核查意见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
确认条件;产品销售具备商业实质,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归集真实、准确,公司上述回
复与我们在审计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 2. 根据年报及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你公司电动两
轮车的贸易业务在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采用总额法进行了收入
确认,经与年审会计师将该业务模式重新梳理论证,鉴于立马贸易更倾向于代理人角
色,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将 2023 年半年度及前三季度电动车贸易业务收入确
认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请你公司结合电动车业务商业模式进一步补充说明
电动车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式调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业务背景
    为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立马
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立马”),作为建设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的项
目公司。2023 年 3 月,江西立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立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立马贸易”),为统一管理产品价格及销售政策,立马电动车在湘赣两省市场将统
一通过立马贸易对外销售。2023 年 6 月,江西立马开始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同时公
司实际控制人将湘赣两省的电动车销售渠道无偿导入给公司,公司开始自主经营湘赣
两省的立马电动车业务。
    2023 年 6 月起,公司孙公司立马贸易正式独立销售湘赣两省的电动车产品,此时,
公司子公司江西立马尚未取得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的生产销售资质(直至
2023 年 11 月底取得资质)。为满足湘赣两省市场对不同品类电动车产品的需求,以及
销售渠道的独立性,对于江西立马无法自产的产品,立马贸易通过向关联方台州市芬
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芬德贸易”)采购产品再对外销售,以保障市场的稳定
性和销售渠道的连贯性。



                                       10
    (二)贸易业务商业模式
   根据经营规划,由立马贸易渠道部负责组织对经销商的选择和评价、签订经销商
协议并制定相应政策。市场部每月根据经销商需求制定销售计划,计划部门将月度销
售计划分解后形成月度采购计划;采购部门将每月采购计划下发给芬德贸易,芬德贸
易根据计划组织备货。
   立马贸易根据发货计划安排产品发货,并根据经销商所属区域安排对应运输公司
承担运输业务,货物由芬德贸易直接发货给经销商处。产品运抵后,立马贸易通知经
销商签收检验,签收检验后产品控制权转移给经销商。
   立马贸易在交易中与各方独立签署合同,合同内容与交易内容一致。供应商根据
实际业务向立马贸易开具发票并结算货款。立马贸易根据实际业务向经销商开具发票
并结算货款。交易中涉及的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
    (三)收入确认方式调整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1-15 按总额或净额确认收入及收入
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
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将特定商品或服
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即企业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
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在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
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企业应当按照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金额确
定交易价格,并计量收入。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
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等确认收入。
   基于上述规定,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和相关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以及市场案例,对自身业务重新进行逐一核查,复核判断立马贸易在交易中身份
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重新梳理并论证,认为从芬德贸易采
购电动车后直接发往经销商的业务,立马贸易虽然在交易中获得商品法定所有权,但
由于产品从芬德贸易采购到交付经销商环节的流转时间较短,立马贸易获得的商品所
有权存在瞬时性特征。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认为对该类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
入更能体现业务实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


                                    11
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2023 年半年度及前三季度电动车贸易业
务收入确认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相应调整 2023 年半年度及前三季度的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关项目,具体调整数据如下:
    1、对 2023 年前三季度电动两轮车业务收入及成本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23 年 1-9 月
    更正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营业收入                    20,646.13                       -17,012.00                3,634.13
    营业成本                    20,132.47                       -17,012.00                3,120.47


   2、2023 年度电动两轮车业务按收入确认方式分类明细表
                                                                                        单位:万元
           类型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6,704.38                             6,822.77
      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1,167.86                                    -
           合计                                      7,872.24                             6,822.77


    综上,为更加客观、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反映业务实质,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
公司将电动车贸易收入确认方法调整是合理的,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选取本年公司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检查其主要条款,分析与控制权转移相
关的条款和条件,识别企业交易身份是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
    2、对公司重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了解业务模式、结算方式、定价原则
等,并确认销售交易的真实性;
    3、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并抽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单据,检查已确认的电动车贸
易收入的真实性;
    4、对电动两轮车贸易收入和成本、毛利率等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
    5、检查是否存在销售退回的情况。通过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结算单等支持性文
件,评价贸易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期间。
    基于前述主要审计程序,我们认为:综合上述公司回复项目组认为公司将电动车
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采用净额法确认更为谨慎且更能体

                                            12
现业务实质,更加客观、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反映业务实质,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要
求。


    问题 3. 年报披露,你公司报告期内形成营业外支出 0.40 亿元,主要系赔偿金、
违约金及各种罚款等支出所致,请你公司结合营业外支出明细说明营业外支出形成的
原因、具体情况,相关赔偿、违约、罚款事项是否已经妥善处置,是否充分考虑相关
事项对财务的影响,是否将持续对公司财务报表形成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将持续对
                                                                        是否已经
               项目              金额             形成原因,具体情况             公司财务报表
                                                                        妥善处置
                                                                                   形成影响
                                             赔偿金、违约金及各种罚款
赔偿金、违约金及各种罚款支出      2,674.51                                 是         否
                                             支出
政府补助退回                      1,029.58 退回的政府补助款                是         否
其他(对外捐赠支出、盘亏损失、               主要系捐赠支出、盘亏损失
                                   270.76                                  是         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等
               合计               3,974.85

    公司 2023 年度营业外支出 3,974.85 万元,其中主要系赔偿金、违约金及各种罚款
等支出 2,674.51 万元所致,主要系孙公司莆田精密返还仙游政府的投资补贴款的资金
占用费 1,030.48 万元,子公司深圳触控房屋租赁合同及返还原物的纠纷案件金额
795.13 万元,子公司深圳精密涉及合同纠纷资金占用费 770.35 万元。
    综上,公司已充分考虑以上事项对财务的影响,以上事项不会持续对公司财务报
表形成影响。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本期重大营业外支出的具体原因和业务背景,分析支出的合理性;
    2、重新计算逾期利息、盘亏、毁损的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检查相关审批等支持性
文件,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诉讼案件的涉诉清单、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


                                             13
确;
    4、检查营业外支出相关凭证,核对营业外支出核算是否准确。
    二、核查意见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未发现公司对上述问题回复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
息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充分考虑相关事项对财
务的影响,不会持续对公司财务报表形成影响。


    问题 4. 年报披露,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2.10 亿,报告期内计
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0.49 亿元。请你公司说明应收账款的明细情况,报告期末累计计
提减值的金额,并结合主要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和意愿、相关减值参数选取的依据及
合理性等分析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及截至回函日的回款及转销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采取的核查方式和过程。
    回复:
       1、应收账款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3 年期末余额                   2022 年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45,179.37                       53,296.21
 坏账准备                                           24,202.62                       22,072.30
 应收账款净值                                       20,976.75                       31,223.91


       2、报告期末应收款项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单项计提或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期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148.74       18.04%          8,142.88      33.64%                16.58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7,030.63       81.96%         16,059.74      66.36%             31,207.33
的应收账款
         合计            45,179.37     100.00%         24,202.62      100.00%            31,223.91

    (1)因客户已破产或已通过诉讼途径胜诉但无法执行的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计提金额为 8,142.88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4
                                                         整个存续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理由
                                                         用损失率
胜 华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Wintek
                                            3,740.01         100%    3,740.01 客户破产重整程序尚未终结
Corp.
                                                                              客户已走司法程序,终审已
与德科技有限公司                             958.84          100%      958.84 判,对方拒不执行,正在收集
                                                                              材料拟申请对方破产
                                                                              客户已停止合作,此为品质扣
Microsoft Mobile Oy                          635.89          100%      635.89
                                                                              款无法收回
上海与德科技有限公司                         880.90          100%      880.90 客户破产清算终结
萍乡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383.94         98.47%     378.09 关联方破产清算
深圳众思科技有限公司                         342.64          100%      342.64 客户破产清算终结
南昌与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341.78          100%      341.78 客户正在破产清算
珠海市联振科技有限公司                       204.68          100%      204.68 客户破产清算终结
德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189.15          100%      189.15 客户破产清算终结
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187.89          100%      187.89 客户正在破产清算
                                                                              客户已走司法程序,终审已
普拉斯旺(深圳)商贸有限公司                   178.92          100%      178.92 判,强制执行程序已终结,预
                                                                              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64.16          100%       64.16 客户破产清算终结
FLYWHEEL TECHNOLOGY
                                              36.89          100%       36.89 客户已经宣告解散
LIMITED
                                                                               客户已停止合作,此尾款无
宁波聚匠智能电器有限公司                       2.71          100%         2.71
                                                                               法收回
                                                                               客户已停止合作,此尾款无
深圳莎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0.33          100%         0.33
                                                                               法收回
                   合计                     8,148.74        99.93%   8,142.88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6,059.74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0-6 个月                                    18,916.62                              -                   0.00%
7-12 个月                                      263.22                        13.16                     5.00%
1-2 年                                        1,263.21                      252.64                   20.00%
2-3 年                                        1,587.31                      793.66                   50.00%
3 年以上                                    15,000.28                   15,000.28                   100.00%
            合计                            37,030.63                   16,059.74                          -

    按组合计提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             星星科技           欧菲光          胜利精密          *ST 合泰      蓝思科技
0-6 个月                               0%              0%              1%    区别信用评      按应收账款逾
7-12 个月                              5%              5%              2%      级计提        期时间计提



                                                       15
1-2 年                           20%            10%            10%
2-3 年                           50%            20%            30%
3-4 年                                          50%            50%
4-5 年                          100%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2023 年实际计提比例           43.37%           0.28%         3.98%         60.14%              1.39%
     注: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

     2023 年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 43.37%,同比上升 14.11%,高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减少 7,087.91 万
元,以及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转至 3-4 年等综合影响所致,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且具有连贯性,因此本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3)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坏账计提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前五大名称                             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说明
                        应收账款余额
      第一名                     5,178.51         5,178.51    100.00%   该客户账龄在 3 年以上
      第二名                     4,749.25         4,749.25    100.00%   该客户账龄在 3 年以上
                                                                        该客户账龄在 3 年以上,破
      第三名                     3,740.01         3,740.01    100.00%
                                                                        产重整程序尚未终结。
                                                                        该客户收款账期为月结 90
                                                                        天,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第四名                     2,555.72                       0.00%
                                                         -              日余额在 2024 年 5 月 17 日
                                                                        前已全额回款。
                                                                        该客户收款账期为月结 60
                                                                        天,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第五名                     1,944.94                       0.00%
                                                         -              日余额在 2024 年 5 月 17 日
                                                                        已回款 1847 万元。
         合计                  18,168.44         13,667.77     75.23%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并结
合公司客户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对应收账款按单项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公
司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计提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充分考虑了谨慎性原则,能有
效反映坏账损失的风险,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具有合理性。
     3、截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客户期后回款累计 17,949.98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5 月
                客户名称
号                                       应收账款余额          应收账款净值           17 日回款金额
 1    回款客户一                                  2,555.72              2,555.72             2,555.72
 2    回款客户二                                  2,015.40              2015.40              2,015.40



                                                 16
 3    回款客户三                              1,944.94             1,944.94              1,856.88
 4    回款客户四                              1,593.13             1,593.13              1,593.13
 5    回款客户五                              1,012.14             1,012.14              1,012.14
 6    回款客户六                               734.14                734.14                734.14
 7    回款客户七                               742.92                742.92                682.92
 8    回款客户八                               652.00                652.00                652.00
 9    回款客户九                               523.34                523.34                523.34
10    回款客户十                               502.28                502.28                502.28
 11   回款客户十一                             494.36                494.36                494.36
12    回款客户十二                             402.23                402.23                402.23
13    回款客户十三                             815.67                815.67                362.59
14    回款客户十四                             351.06                351.06                351.06
15    回款客户十五                             326.23                326.23                326.23
16    回款客户十六                             323.69                323.69                323.69
17    回款客户十七                             279.98                279.98                279.98
18    回款客户十八                             241.63                241.63                241.63
19    回款客户十九                             191.46                191.46                191.46
20    回款客户二十                             189.23                189.23                189.23
21    回款客户二十一                           440.48                440.48                182.66
22    回款客户二十二                           159.53                159.53                159.53
23    回款客户二十三                           144.99                144.99                144.99
24    回款客户二十四                           142.52                142.52                142.52
25    回款客户二十五                           141.69                141.69                141.69
26    回款客户二十六                           136.35                136.35                136.35
27    回款客户二十七                           953.72                767.70                130.00
28    回款客户二十八                           111.81                111.81                111.81
29    回款客户二十九                           102.89                102.89                102.89
30    回款客户三十                             100.64                100.64                100.64
31    其余回款客户                           26,853.20             2,836.43              1,306.49
                合计                         45,179.37            20,976.75             17,949.98

      如上表所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20,976.75 万元,截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回款金额为 17,949.98 万元,结合行业平均账期和公司实际商务条
款,以上回款情况符合行业特点。
      4、截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销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变动金额               2024 年 5 月 17 日
         类别
                              余额            收回或转回      核销                   余额



                                             17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4,202.62              301.42       1,406.72                22,494.48
         合计                   24,202.62              301.42       1,406.72                22,494.48

     具体转销明细及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5 月 2024 年 1-5 月坏
            客户名称                                                                说明
                               坏账准备转回金额 账准备转销金额
                                                                           该公司破产程序已终结,转
上海与德科技有限公司                          5.97               874.93
                                                                           销坏账准备。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29                     -   该款项已收回。
                                                                           该公司破产终结后收到破
萍乡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0.95                     -   产清算清偿款项,转回坏账
                                                                           准备。
Dongguan Huabei Electronic                  294.20                     -   该款项已收回。
                                                                           经查询,该公司已注销,转
德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             189.15
                                                                           销坏账准备。
                                                                           经查询,该公司已注销,转
深圳众思科技有限公司                               -             342.64
                                                                           销坏账准备。
                合计                        301.42              1,406.72

     综上所述,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合理,计提充足。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并测试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2、对于按照单项金额评估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基于债务人的财务状
况和资信情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依据。我们将
管理层的评估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证据相验证,包括债务人的背景信息、以往
的交易历史和回款情况、公司与债务人诉讼清单,法院裁决、判决书及利用国家工商
企业信息系统等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平台检查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经营情况等,评价管
理层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3、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应收账款、明细
表和账龄分析表、坏账准备计提表,重新计算管理层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
核实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4、对应收款项实施函证程序或替代程序、期后回款测试,以验证其期末余额的存
在和准确性;
     5、分析公司资产负债表日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及期后回款情况,



                                              18
判断基于迁徙率模型测算的历史损失率及前瞻性调整是否合理,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
分。
    二、核查意见
    通过实施上述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对上述问题回复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
息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公司对应收账款减值准
备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问题 5. 年报披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深圳市鹏莲兴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鹏莲兴旺”)、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二三四”)等,要
求对方返还 4.89 亿元投资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逾期付款利息等,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诉讼尚未结案。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对其他应收一二三四等的相关款项累
计计提坏账准备 3.91 亿元,累计计提比例为 80%。请你公司:
    (1)结合相关协议安排、交易对方资产评估情况、资产受限情况、偿还款项性质、
保障措施、诉讼进展等评估公司该笔款项回收的风险,前期协议安排中相关保障措施
是否有效。
    (2)说明公司财务报表是否准确反应该笔款项的回收风险,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
谨慎、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对(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相关协议安排、交易对方资产评估情况、资产受限情况、偿还款项性质、
保障措施、诉讼进展等评估公司该笔款项回收的风险,前期协议安排中相关保障措施
是否有效。
    根据公司与鹏莲兴旺、一二三四及其相关方签署《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鹏莲兴旺、一二三四作为共同
还款人分三期返还公司已支付的投资款本金 5.5 亿元和承担相应资金占用费,深圳市
宏宇大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宇大成”)等相关方就前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
任担保责任。鉴于鹏莲兴旺、一二三四未能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履行还款义务,公
司和鹏莲兴旺、一二三四及其相关方签署了《<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
协议之解除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之补充协议》”),鹏莲兴旺及一



                                       19
二三四公司可延期履行《解除协议》项下约定的第二期及第三期剩余款项的还款义务,
相应还款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根据《解除协议》《解除协议之补充协议》《债务重组协议》的约定,就剩余未归
还投资款及相应资金占用费的返还主体为一二三四、鹏莲兴旺,龙震、宏宇大成及深
圳恒大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恒大成股东李俊华
将其持有恒大成 7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鹏莲兴旺股东李俊华、龙震分别将其持
有鹏莲兴旺 51%、49%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对于前述的还款主体及担保主体:(1)
一二三四、鹏莲兴旺短时间内无偿还公司投资款的能力,经对一二三四的评估,深圳
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仔宏柏厂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具有较好的发
展前景,该项目未来将有较大的增值空间。但基于前期市场客观因素、一二三四资产
负债率较高的影响,导致目标项目审批、银行项目贷款审批等各项工作均有停滞,目
标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如一二三四能推进银行项目贷款,确保目标项目的顺利开工建
设,未来一二三四、鹏莲兴旺具有一定能力履行还款义务;(2)宏宇大成为一二三四、
鹏莲兴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公司名下持有的工业用地,该土地在债务人和
相关担保人的资产中属于最有价值的资产,但宏宇大成目前持有的该土地处于抵押状
态,用于担保恒大成对兴业银行 2.40 亿元贷款,兴业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就宏宇大成
名下土地受偿的权利优先于公司。如后续该土地经司法拍卖,其拍卖价款有可能不足
以清偿兴业银行贷款。
    鉴于鹏莲兴旺、一二三四未能在《解除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前履行
还款义务,且未能按照《债务重组协议》的约定的时间推进第三方收购主体收购公司
的债权,公司向萍乡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一二三四、鹏莲兴旺支付 4.886 亿
元投资款、资金占用费及对应违约金,并请求龙震、宏宇大成及恒大成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公司已经对宏宇大成名下土地、房产申请财产保全,截至本年报问询函回复之
日,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虽然该案件已在法院审理阶段,公司同时也在寻求合理的债务重组的和解方案。
2024 年 4 月 22 日,一二三四向公司返还投资款本金人民币 200 万元,同时据了解,
一二三四正在通过与第三方投资方进行积极沟通,由第三方投资方收购星星科技对一
二三四、鹏莲兴旺的债权,如前述交易能够顺利推进,则一二三四在降低负债率的基
础上能够推进目标项目的银行项目贷款,并进一步推动目标项目的建设实施,届时,


                                          20
星星科技存在收回投资款的可能。但考虑由于前期市场客观因素、一二三四资产负债
率较高的影响,导致目标项目审批、银行项目贷款审批等各项工作均有停滞,因此目
标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该案件获得生效判决后,鉴于鹏莲兴旺、一二三四无履约能力,担保人宏宇大成
的名下土地有一定的清偿价值,但该土地已抵押给兴业银行,兴业银行抵押的权利优
先于星星科技的权利;其他相关主体提供的担保也较难获得执行清偿。因此,综合考
虑前述因素,公司收回剩余投资款存在较大风险。
    综上所述,《解除协议》《解除协议之补充协议》《债务重组协议》中约定相关债权
保障措施有效,但综合考虑目标项目的实施障碍、债务人的履约能力、担保财产的价
值,公司未来收回剩余投资款存在较大风险。


    二、说明公司财务报表是否准确反应该笔款项的回收风险,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
谨慎、充分。
    公司对一二三四款项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坏账准备 截至 2024 年 5 月
 原始金额                                      坏账准备
              31 日已回款金额 31 日账面金额             31 日账面净值 计提比例 17 日回款金额
  55,000.00            6,140.00     48,860.00   39,088.00    9,772.00   80.00%             200

    2023 年 12 月,公司向萍乡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一二三四、鹏莲兴旺支
付 48,860 万元投资款本金、资金占用费及对应违约金,并请求龙震、宏宇大成及恒大
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
50,000 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财产(包含股权、不动产)。
    鉴于本案案情明了,法律关系清晰,违约事实亦较为明确,根据北京中锋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深圳
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24)
第 40056 号)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账面值为 74,730.36 万元,在持续经营的
前提下一二三四的评估值为 152,831.27 万元。
    根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一二三四公司债权回收情况的法律分
析意见》,该所律师认为星星科技胜诉的可能性很大;鉴于一二三四、鹏莲兴旺还在积
极推动第三方投资方解决兴业银行贷款事项,并推动第三方投资方收购星星科技的债

                                                21
权,综合考虑上述交易的可行性、目标项目的价值未来较大的增值空间、其他担保主
体的履约能力,星星科技未来存在收回投资款及对应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的可能。
    综上,根据以上第三方机构作出的专业判断,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年度按 30%
的坏账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14,658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一二
三四的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损失比率为 80%,累计计提坏账金额 39,088 万元,该笔款
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谨慎、充分。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该款项形成的背景情况及查阅相关合同、协议的签订、审批文件;
    2、获取并查阅了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24)第40056号);
    3、查阅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一二三四公司债权回收情况的法
律分析意见》;
    4、获取并检查了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的200万元还款的银行账单、银行回单;
    5、获取并查阅了一二三四向公司提供《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龙仔宏柏厂城更新
项目进展情况说明》。
    6、通过询问公司管理层、公开信息查询,核查一二三四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等;
    7、重新计算管理层计提的对该笔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核实坏账准备计提
金额的准确性;
    8、对该笔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已获取回函。
    二、核查意见
    根据法律分析意见、一二三四的全部股权评估价值等,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
准确反应该笔款项的回收风险,计提的坏账准备是谨慎、充分的。


    问题 6. 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5.88 亿元,存货账面价值 1.41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0.32 亿元,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
成本减值损失 0.40 亿元。请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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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结合固定资产成新率、产能利用率、资产使用状态等说明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2)说明公司存货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差异,结合对存货进行跌价测
试的具体情况说明存货跌价损失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充分、谨慎反映了存货的
跌价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固定资产成新率、产能利用率、资产使用状态等说明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1、固资资产成新率情况

              类别                          资产成新率               资产剩余折旧比例(减值后)
 触控显示类                                               40.21%                          27.71%
 视窗防护屏类                                             62.44%                          53.02%
 结构件类                                                 36.87%                          28.92%
 电动车类                                                 93.53%                          93.04%

     公司资产经过评估确认,触控显示类资产成新率为 40.21%,剩余折旧比例为
27.71%;视窗防护屏类成新率为 62.44%,剩余折旧比例为 53.02%;结构件类资产成
新率为 36.87%,剩余折旧比例为 28.92%;电动车业务 2023 年刚投产,设备成新率为
93.53%,剩余折旧比例有 93.04%;资产成新率均大于减值后的资产剩余折旧比例,说
明公司的资产减值已经较为充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                       95,667.50                33,676.60        3,228.39      58,762.51
 其中:闲置资产                 25,874.50                 8,917.82        3,113.32      13,843.37
 闲置资产比率                     27.05%                   26.48%         96.44%          23.56%

    公司闲置资产原值为 25,874.50 万元,占总资产的 27.05%;闲置资产计提减值
3,113.32 万元,占比总资产减值的 96.44%。
     3、2023 年度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明细
                                                                                       单位:万元
                     类别                                             减值金额
 视窗防护屏类                                                                              864.17


                                                  23
结构件类                                                               2,335.21
                  减值合计                                             3,199.38

    根据公司资产成新率、资产利用率及闲置情况,2023 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3,199.38 万元,主要是成新率偏低的结构件类资产进行了减值。


    二、说明公司存货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差异,结合对存货进行跌价测
试的具体情况说明存货跌价损失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充分、谨慎反映了存货的
跌价风险。
    1、存货水平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              营业收入            期末余额          占营收比
星星科技                            69,683.59          20,163.93        28.94%
蓝思科技                         5,449,073.35         708,615.65        13.00%
长盈精密                         1,372,245.52         366,669.66        26.72%
欧菲光                           1,686,294.02         282,643.55        16.76%
*ST 合泰                           463,041.86         739,114.66       159.62%
胜利精密                           345,161.79          92,541.12        26.81%
九号公司                         1,022,208.34         130,882.89        12.80%
    注: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

    2023 年末,公司存货 20,163.93 万元,占全年销售收入的 28.94%,在同行业上市
公司中处于中等水平。
    2、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情况说明
    由于公司存货系按客户需求备货,为了满足客户及时供货的要求,公司在下订单
的时候会做适当的溢余备货,以及也存在部分客户的部分订单存在取消或暂缓实施的
情形,导致部分库存账龄略长。年末,公司根据库存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并计
提存货跌价。由于公司产品规格型号多样,数量繁多、单价较低,因此按照类别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具体可变现净值具体计算方法:
    原材料库龄一年内的,正常材料不计提跌价,呆滞材料全额计提跌价;1-2 年按
50%计提跌价,如果呆滞则全额计提,2 年以上全额计提,其中玻璃可长期使用,不易
发生本质变化,因此不计提跌价。
    在产品库龄一年以内基本不计提跌价准备,如果该在产品发生重大异常(性能出
现异常,超出订单数量)则全额计提跌价;1-2 年按照 50%计提跌价,发生呆滞的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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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提;2 年以上全额计提;
    库存商品库龄 1 年以内按可变现净值与成本熟低计提;1-2 年内按库龄法与可变
现净值法孰高计提跌价;2 年以上全额计提跌价;
    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数量-销售税费,销售税费率=(上年度销售费用+上年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3、2023 年存货计提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              期末库存                 存货跌价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星星科技                 20,163.93                    6,066.29                 14,097.65      30.08%
  蓝思科技                708,615.65                   40,349.71                668,265.94          5.69%
  长盈精密                366,669.66                   15,492.99                351,176.68          4.23%
   欧菲光                 282,643.55                   31,212.73                251,430.82      11.04%
  *ST 合泰                739,114.66                  665,441.94                 73,672.72      90.03%
  胜利精密                 92,541.12                   11,341.93                 81,199.19      12.26%
  九号公司                130,882.89                   20,045.15                110,837.74      15.32%

    2023 年,公司期末存货计提跌价 6,066.29 万元,计提比例 30.08%,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相比偏高,主要是公司子公司组织调整及业务整合,部分客户停止合作所致。
    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计提比例
原材料                            2,931.07                1,017.95                1,913.11      34.73%
在产品                            2,810.54                  100.84                2,709.70          3.59%
库存商品                          7,806.61                2,509.74                5,296.87      32.15%
周转材料                           208.49                   125.47                   83.01      60.18%
发出商品                          6,270.12                2,312.03                3,958.09      36.87%
委托加工材料                       137.11                     0.25                  136.86          0.18%
         合计                    20,163.93                6,066.29               14,097.65      30.08%

    2023 年,公司期末存货 20,163.93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6,066.29 万元,计提比例
为 30.08%,主要计提类别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主要是因为以上库存的库
龄达到了计提标准,且经运营及业务判定,存在减值的风险。
    5、存货库龄及对应跌价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1 年以内                 1-2 年                  2 年以上                合计
 产品类别
                期末金额 计提跌价 期末金额 计提跌价 期末金额 计提跌价 期末金额 计提跌价


                                                  25
   原材料         1,736.40       18.51        475.17      279.94          719.50       719.50   2,931.07      1,017.95
   在产品         2,700.52               -     88.13          78.95        21.89        21.89   2,810.54       100.84
  库存商品        5,537.78      932.13       1,530.66     839.43          738.18       738.18   7,806.61      2,509.74
  周转材料          51.70                -     64.11          32.80        92.67        92.67       208.49     125.47
  发出商品        3,531.39               -    589.45      162.76         2,149.27    2,149.27   6,270.12      2,312.03
委托加工物资       136.86                -           -               -       0.25        0.25       137.11        0.25
    合计         13,694.65      950.64       2,747.52    1,393.89        3,721.76    3,721.76 20,163.93       6,066.29
  计提比例             6.94%                     50.73%                      100.00%                  30.08%


     6、本期计提及转销或转回情况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604.45          314.76                              901.26                   1,017.95
 在产品                       4,204.64           83.76                          4,187.56                      100.84
 库存商品                     8,818.26        2,471.19                          8,779.70                     2,509.74
 周转材料                      200.59           101.01                              176.13                    125.47
 发出商品                     5,028.09        1,013.09                          3,729.16                     2,312.03
 委托加工材料                   37.92             0.25                               37.92                      0.25
          合计               19,893.95        3,984.06                         17,811.73                     6,066.29

    2023 年公司计提减值 3,984.06 万元,转回或销售 17,811.73 万元,最终期末存货
跌价 6,066.29 万元。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主要核查程序
    针对固定资产减值计提:
    1、了解并评估公司与识别资产减值迹象和测算可回收金额相关的内部控制,测试
关键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复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审批程序;
    2、实地勘察相关固定资产,并实施监盘程序,对固定资产情况进行了解,检查固
定资产的状况及使用情況等;
    3、了解、评估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和依据,以确定其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了解并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可收回金额测算方法及所作出的重大判断和估计,
复核了相关计算过程和结果及其账务处理;


                                                         26
    5、获取管理层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减值
测试估值报告,并对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6、评价独立评估师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评价评估报告中使用的关键
假设、方法以及关键参数的合理性。
    针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1、评估并测试存货跌价准备及期末确定存货估计售价、费率等相关的内部控制;
    2、对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以识别呆滞、已损坏或者陈旧的存
货,并询问管理层是否对此类存货计提了适当的存货跌价准备;
    3、获取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检查是否按照公司存货跌
价准备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本期的变化情况,以及与公
司管理层讨论相关存货未来使用计划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年报等,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存货跌价计
提情况等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以上核查程序,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固定资产、存货减值的计
提具有合理性,减值计提的依据充分,计算过程准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


    问题 7. 年报披露,前期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马车业集团”)及
其联合体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参与公司破产重整事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立马
车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26.45%,是公司控股股东,应光捷、罗雪琴是公司实际控
制人。根据前期《重整方案公告》披露,立马车业集团作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你公司为
主体投资建设电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集群、向你公司注入电动车资产和支持你公司获
得总额不低于 10 亿元的多种形式融资等承诺。请你公司:
    (1)结合最新情况说明相关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以及后续的规划。
    (2)结合报告期内你公司电动车业务与立马车业集团的业务合作情况,详细说明
2023 年度产生相关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金额、交易性质,公司是否建立完善的审
批程序和规避机制,交易履行是否充分履行审判程序,以及你公司为降低或消除同业
竞争已采取、拟采取的措施。



                                       27
    回复:
    一、结合最新情况说明相关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以及后续的规划。
    (一)以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电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集群的承诺进展情况及后续
规划
    1、承诺事项
    立马车业集团及其指定主体浙江立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马科技”)承诺,
在取得 600,000,000 股转增股票(即 2022 年 9 月 20 日)且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公司为主体在其注册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电动车
智能制造产业园集群,并承诺在产业园建设完成后的前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电动车相关
业务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20 亿元,未达到部分由其在第三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
三个月内向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2、承诺进展情况及后续规划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在江西省萍乡市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江西立马,作为建设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的项目公司。江西立马规划产
品包含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其中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销售需
经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实施 3C 认证后方可进行;电动轻
便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的生产和销售需取得工信部审核、发放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
企业及产品公告》后,再经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实施 3C 认
证后方可进行。
    2023 年 6 月 6 日,江西立马电动自行车开始生产销售;2023 年 7 月 17 日,工信
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 372 批),江西立马生产电动摩托车
的企业准入获工信部审批同意;2023 年 11 月 20 日,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
企业及产品公告》(第 376 批),江西立马生产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
的产品公告获工信部审批同意;2023 年 12 月 26 日,江西立马开始生产销售电动轻便
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至此,江西立马已具备涵盖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及
电动摩托车全系产品在内的全系车型的自主生产能力。2023 年,江西立马电动两轮车
实现收入 7,872.24 万元,净利润-1,421.08 万元。
    按照前述承诺,立马车业集团及立马科技承诺在该产业园建设完成后的前三个完
整会计年度电动车相关业务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20 亿元,该产业园于 2023 年 6 月开


                                       28
始陆续投产,江西立马 2024-2026 年度为前述业绩承诺的考核期,立马车业集团及立
马科技承诺业绩未达到部分由其在 2026 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公司以现金
方式予以补足。
    (二)向公司注入电动车资产的承诺进展情况及后续规划
    1、承诺事项
    立马车业集团及立马科技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经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若需)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取得 600,000,000 股股票(即 2022
年 9 月 20 日)且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 24 个月内,将持有或控制的部分电动
车资产注入公司,其承诺该部分资产注入前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人
民币 2,000 万元,并在前述电动车资产装入公司之日 36 个月内将其实际控制的剩余电
动车资产及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注入上市公司,包括立马车业集团及其子公
司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等。在前述承诺的资产
注入公司前或无法完成资产注入的替代解决方案实施完成前,其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主
动减持本次重整取得的 600,000,000 股公司股票。
    2、承诺进展情况及后续规划
    按照前述承诺,立马车业集团及立马科技承诺在 2024 年 9 月 20 日前,将持有或
控制的部分电动车资产注入公司,其承诺该部分资产注入前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
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并在前述电动车资产装入公司之日 36 个月内将其实
际控制的剩余电动车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正在按前述承诺规划电动车资产的注入方案,后续相关资产
注入方案确定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
司也会督促公司实际控制人加快推进资产注入事宜,保障承诺的第一期资产注入事项
能在 2024 年 9 月 20 日之前顺利完成。
    (三)支持公司获得融资的承诺进展情况及后续规划
    1、承诺事项
    立马车业集团及立马科技承诺,在取得 600,000,000 股转增股票(即 2022 年 9 月
20 日)且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 36 个月内,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支持
公司获得总额不低于 10 亿元的多种形式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定增、引入外
部投资者等,用于保证公司发展所需资金并提高公司拓展产业链的能力。若其无法支


                                        29
持公司完成上述融资,在公司确有资金缺口且无法取得外部融资的情况下,其承诺将
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拆借(资金成本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
准)的方式解决公司面临的资金需求。
    2、承诺进展情况及后续规划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 5.43 亿元,现有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的需要,暂不需要外部资金支持。公司如后续经营发展中资金短缺,立马车业
集团及立马科技将严格履行承诺,支持公司发展所需资金。


    二、结合报告期内你公司电动车业务与立马车业集团的业务合作情况,详细说明
2023 年度产生相关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金额、交易性质,公司是否建立完善的审
批程序和规避机制,交易履行是否充分履行审批程序,以及你公司为降低或消除同业
竞争已采取、拟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电动车业务与立马车业集团的业务合作情况,2023 年度产生相关的同
业竞争、关联交易的金额以及交易性质
    1、公司电动车业务与立马车业集团的业务合作情况
    为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立马,
作为建设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的项目公司。2023 年 3 月,江西立马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立马贸易,为统一管理产品价格及销售政策,立马电动车在湘赣两省市场
将统一通过立马贸易对外销售。2023 年 6 月,江西立马开始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同
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湘赣两省的电动车销售渠道无偿导入给公司,公司开始自主经营
湘赣两省的立马电动车业务。
    为满足湘赣两省市场对不同品类电动车产品的需求,以及销售渠道的独立性,对
于江西立马无法自产的产品,立马贸易集中从立马车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芬德贸易采
购后再投放市场,以保障市场的稳定性和销售渠道的连贯性。同时为充分利用立马车
业集团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江西立马向芬德贸易采购了部分原材料。
    2、2023 年度产生相关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金额以及交易性质
                                                                              单位:万元
                                获批的交易额度
                                                                                实际发生
                              (2022 年度股东大 2023 年实际发生 2024 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额与获批
            关联人            会批准日至 2023 金额(2023-5-16 生金额(2024-1-
   类别                内容                                                     交易额度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至 2023-12-31) 1 至 2024-5-15)
                                                                                  差异
                                    日)


                                           30
向关联人采
             芬德   采购原材料
购原材料及                            31,000     23,854.17      7,133.68   -0.04%
             贸易   及产成品
  产成品
向关联人销   芬德
                    销售广宣品          0.00          2.08             -        -
  售商品     贸易


    (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审批程序和规避机制,交易充分履行了审批程序
    为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
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通过明确关联人、关联交易范围、审议决策程序、信息
披露等事项,规范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允、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依规履行审批决策程序,落实关联股东、关联
董事回避机制,保证关联交易合规、公允。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预计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芬德贸易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交易总金额不超
过 31,000 万元,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在 2023 年度批准的有效期内,公司与芬德贸易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30,987.85
万元,关联交易金额在额度内有序发生,未出现超额度情况。
    (三)为降低或消除同业竞争已采取、拟采取的措施
    1、避免同业竞争采取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立马科技及实际控制人应光捷、罗雪琴夫妇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出
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若需)
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取得 600,000,000 股股票且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之日起 24 个月内,立马车业集团将持有或控制的部分电动车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承诺
该部分资产注入前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并在前
述电动车资产装入上市公司之日 36 个月内立马车业集团将控制的剩余电动车资产注
入上市公司,包括立马车业集团及其子公司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立马电
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等。



                                        31
    若届时无法顺利注入资产,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符合届时适用的
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承诺将综合运用资产重组、委托上市公司管理等
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3)在前述承诺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前或无法完成资产注入的替代解决方案实施
完成前,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次重整取得
的 600,000,000 股上市公司股票。”
    2、消除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消除同业竞争问题,立马科技及应光捷、罗雪琴夫妇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出具
《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以上市公司认可且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
市公司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原则,将综合运用资产重组、委托上市公司管理等多
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在同业竞争期间,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适当
方式确保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5 日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