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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4-02-08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9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毛海峰因个人原因,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其所持有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股份不再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合并计算所致。蔡彤、王卓颖、马立
凡、汪新芽、毛海峰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
毛海峰变更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
    4、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自然人股东毛海峰先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
月内将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雅本化学股份,并将继续遵守其作为雅本化学
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签署的各项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遵
守出具的股份限售、避免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事项。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毛海峰签署的《一
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毛海峰因个人原因,退出原一致行动协议,不再作
为原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方,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解除一致行动关
系,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对一致行动人关系认定的各种情形,
亦不再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现公司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1、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汪新芽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签署了《一致
行动人协议》,一致同意在持有雅本化学股份期间,对雅本化学的相关事项作出
完全一致的决策。其中,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等 4 人共同通过宁波雅
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雅本”)间接控制公司,宁波雅本为公司控股
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充分遵守《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相关约
定,未发生违约情形。


    2、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友好协商,毛海峰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
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毛海峰退出原一致行动协议,其余四
方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继续执行原一致行动协议,毛海峰与蔡彤、王
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毛海峰作为公
司的股东,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持有的雅本化学股票,依照其自身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
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鉴于此,毛海峰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应继续认定为蔡彤、
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即权益变动前,宁波雅本持有公司 257,729,839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75%,为公司控股股东;蔡彤、王卓颖、毛海
峰、马立凡合计持有宁波雅本 63.50%的股权。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
和毛海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0.28%、0.38%、
6.75%、0.42%。因此,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汪新芽作为一致行动
人合计控制公司 357,484,500 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 37.11%。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后,宁波雅本持有公司 257,729,839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75%,为公司控股股东;蔡彤、王卓颖、马立凡合计持有
宁波雅本 50.89%的股权。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仍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0.28%、0.38%、6.75%。因此,蔡彤、王卓
颖、马立凡、汪新芽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353,440,800 股股份,约占公
司股份总数 36.69%。毛海峰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0.42%(注:以
上各股东持股比例的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有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
人由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毛海峰变更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
新芽。
    本次权益变动前,毛海峰因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与蔡彤、王卓颖、马立
凡、汪新芽合计持有的权益比例为 37.11%;本次权益变动后,毛海峰持有的权
益比例为 0.42%。前述变动情况达到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规定“股东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 5%”的权益变动标准。本次
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毛海峰先生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3、毛海峰先生承诺:(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减持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雅本化学股份;(2)将继续遵守其作为雅本化学共同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签署的各项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出具的股份
限售、避免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事项。


    四、备查文件
    1、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汪新芽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
充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