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2-28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4-089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1 月 25 日,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雅本
化学”)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为
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通雅本”)办理银行授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南通雅本向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洋口支行(以下简称“如东农商行洋口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
元的授信额度。公司近日与如东农商行洋口支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南通雅本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续
签后,公司对南通雅本在如东农商银行洋口支行的担保额度从原先的 10,000 万
元调整至 7,5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为南通雅本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方最近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剩余可
担保方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一期(2024年9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用担保
股比例
月30日)资产 的实际担保 的实际担保 额度
1
负债率 金额 金额
雅本化学 南通雅本 100% 41.45% 54,000 51,500 3,5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487.8078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海华
成立日期:2010年9月2日
经营期限:自2010年9月2日至2030年9月1日
公司住所: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化学工业园海滨四路26号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药品除外)生产、销售;甲醇、乙醇
溶液生产;危险化学品批发(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期限
经营);化学技术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服务;生产、加工、销售农药原药;
农药制剂分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南通雅本97.9564%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雅本化
学有限公司持有南通雅本2.0436%股权。
南通雅本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3,207.01 190,159.92
负债总额 71,800.84 81,836.76
净资产 101,406.17 108,323.16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474.98 49,045.83
利润总额 -4,613.00 6,589.58
净利润 -3,803.24 5,634.07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2
公司与如东农商行洋口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3)债权人: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口支行
(4)被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 7,500 万元
(5)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最后一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
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保管费、律
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
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即目前公司已签署并生效的担保
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 159,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9.98%;
累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5,85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55%。上述担保均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
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其他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况。
六、其他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
简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
全资子公司南通雅本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雅本”)近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各自
为公司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如东农商行洋口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
2、南通雅本与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3、上海雅本与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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