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12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投票,下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4 年 6 月 26 日,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
次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2 日 9:
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 15:00 在公司一号会
议室召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7名,代表股份
278,245,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228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共47名,代表股份19,541,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931%。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258,797,06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045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
名,代表股份19,448,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82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李占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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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6,924,1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253%;反对1,31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4719%;弃
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28%。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220,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
有效表决股份的93.2404%;反对1,3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
股份的6.7192%;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4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侯旭、夏勇两位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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