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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华科技:关于隆华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24-07-23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华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7 年 7 月 29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4 年 7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4 年 7 月 24 日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高性能结构
/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隆华转债”的
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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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隆华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即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
暂停转股。

    根据相关规定,“隆华转债”将在本次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4
年 7 月 24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隆华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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