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电
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
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董事汪帆先生、洪
素丽女士、甘逸先生、周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审议并表
决,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
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拟订了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22,062,351.74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498,648,419.63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18,206,725.74 元,资本公积为 513,311,220.08 元,2024 年前三季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327,811.43 元(以上
数据均未经审计)。公司拟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418,923,5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 16,756,943.20 元。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
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
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上述利润
分配方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